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做金融科技的创新服务必须要持牌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9-12-12 阅读:1469
首先要坚持持牌经营。金融科技本质是金融,因此只有持牌机构才能通过金融科技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科技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技术的支持、技术解决方案等方式和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参与金融科技的创新。
第二条,坚持依法合规。金融机构必须依法合规管控好新技术创新应用带来的隐患,确保创新不偏离规范。
第三条,坚持权益保护。秉承以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资金支配权、信息安全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原则,人民银行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创新金融体系,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策略,在北京已经率先进行了试点工作。(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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