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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拒收现金

监管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8-07-13 阅读:9310

关键词:拒收现金央行整治无现金支付金融机构银行

7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7月13日,央行官网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为什么要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一是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二是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三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在具体措施方面,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三个方面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一是形成合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环境,不断提升自身信誉和形象。

二是畅通渠道。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

三是突出重点。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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