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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壹研究院盘点2015互联网金融十大事件

互联网+ 零壹财经 · 零壹研究院 2015-12-25 阅读:4977

关键词:零壹研究院2015互联网金融十大事件

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较之2013年的互联网金融大爆发、2014年的行业大讨论,2015则略显沉闷。

 

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6个月。

 

这一纸通知开启了市场化机构进入个人征信行业的大门,随后8家机构纷纷上线了自己的征信测试产品,其中当然包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芝麻信用分。

 

然而,就在8家机构欣喜雀跃之后,“央妈”的脸色变了,截止到年底,长达11个月、历经三轮验收,首批8张个人征信牌照仍未下发。消息人士称“准备期一延再延,央行显然还在顾忌一些敏感的问题,最后不一定每家都能拿到。”

 

征信是金融的基础设施,大数据征信则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个人征信市场的开放意义重大,尤其是首批准备机构包括若干拥有大数据积累的互联网巨头和金融巨头,让人们对传说中的大数据征信充满期待。不过,也有人说,这8家公司的数据都不够格,其实都做不了大数据征信,8家合成1家,就批一个牌照就够了,嘿嘿,你觉得呢?

 

2、4月16日,蚂蚁小贷旗下个人信贷产品——花呗宣布正式上线

 

从此马云背后的女人又多了一把“买买买”利器,不过她们已经落后东哥背后的女人很久了,奶茶蜜们从去年2月就能白条“嗨嗨嗨”。当时,这事羡慕坏了马云,去年3月份的时候,他急急慌慌的宣布将跟中信一起搞“虚拟信用卡”(这事也有腾讯的份)。眼看好事就要成了,央妈果断出现,揪着阿里中信腾讯一阵猛揍,直接打死……

 

现在,借助芝麻信用分和蚂蚁金服,女人终于可以向马云欧巴要钱花了!让人跌碎眼镜的是,马云等来的不只是女人,还有骗子,曾经一张身份证可以在“花呗”上轻松套现2000块,这事,马云找谁说理去?

 

随着“花呗”的上线,阿里和京东在消费金融(就是借钱买东西)上的大比拼也正式拉开大幕,并在双11剁手节达到高潮。2015年双11期间,“京东白条”高喊狂砸4亿踩死“蚂蚁”,给所有白条用户提升信用额度,更是在11月9日-12日开启了连续4天,京东商城全场几千万种商品全部支持24期分期免息的重磅福利。而11月5日,蚂蚁金服下的“蚂蚁花呗”也宣布将联合天猫放出近100万款免息分期商品,支持3、6、9期三档免息分期,总体投入1000万元,同时只向女性用户进行信用提额。

 

在经济不景气、GDP逐渐靠消费拉动的情况下,“白条”和“花呗”等产品是助推消费的强大力量,电商巨头全面铺开消费金融,意味着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真正启动。在电商平台之外,大量创业机构也虎视眈眈、跃跃欲试,消费金融是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最大亮点,并将长期延续下去。

 

3、6月25日,浙江网商银行宣布正式开业

 

浙江网商银行是我国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其余4家分别是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之一,由蚂蚁金服、上海复星、万向三农等六家股东发起设立,其中蚂蚁金服是最大的股东。网商银行的英文标志为MYBank,被贴切的称为马(Ma)云(Yun)银行。

 

阿里的网商银行和腾讯的微众银行完全以互联网方式经营,不设物理网点、没有分支机构,因此被称作纯互联网银行。人们对这两家纯互联网银行寄予厚望,视为首批民营银行试点的最大看点。网商银行的开业时间最晚,而5个月前已经开始试营业的微众银行处境并不美妙。

 

微众银行在业务规划上,希望通过远程开户连接海量用户,一手吸收低成本资金放贷;一手借助资管计划出表,实现轻资产运营。但远程开户政策的限制让微众银行陷入尴尬,业务发展的障碍以及内部文化的冲突,更导致此前意气风发的高管团队纷纷离职。

 

对比微众银行的步履维艰,网商银行的日子过得滋润的多。从8月25日到11月9日,马不停蹄的推出了三款贷款产品:面向中小规模创业型网站的“流量贷”,面向线下实体商户的贷款产品“口碑贷”,面向农村农户的互联网小额贷款产品“旺农贷”,以及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小微企业成长计划”。

 

12月14日,网商银行副行长赵卫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商银行在设计流程、在缩短环节、在不断进行信用机制的传递,但他今后不会成为产品提供方……最重要的,是我们设计的底层信用机制能让大家运用起来,这是网商银行最终要做的事情。网商银行要给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自金融平台,让他们能真正产生金融属性。我认为这是网商银行未来的路,而不是凸显网商银行要给用户提供一个什么产品。”

 

如果这一思路属实,意味着网商银行依然秉承阿里巴巴的平台血脉,它事实上是想做的是银行的银行,为所有的金融业务提供包括入口、征信、风险管理、流程支持等在内的基础服务(可以想像网商银行就是淘宝,其它银行就是淘宝里的店铺),细思恐极。7年前,马云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改变银行。”现在网商银行正切切实实的朝着这一目标迈进,但它的方式并不是跟传统银行针锋相对争夺业务,而是剑指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的咽喉。

 

网商银行是个个例,它在2015年的企图却迫使我们开始坐下来思考: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互联网银行,什么才是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基础设施。

 

4、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

 

2015年是股市不同寻常的一年,是庄家的“角斗场”,是机构的“修罗场”,是散户的“绞肉场”。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资本大戏中,年轻的股民迅速“成长”起来,经历过暴涨的惊喜、割肉的挣扎和暴跌的苦痛,他们若有所思的说:“没上过天台的人生是不值得回味的。”

 

这场大戏催生了火爆一时的社交炒股(例如雪球组合、牛股王等,这可是互联网金融哟,因为有网络社交)、大数据证券(例如百度股市通、东方红京东大数据混合基金等,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哟,因为有“大数据”),当然还有“互联网配资”(它真的是互联网金融,不过既然是违法的,在以后的历史书上很可能被踢出互联网金融的行列)。

 

而《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整治的就是场外配资业务,当然包括互联网配资,也就是通过互联网借钱给人炒股。从2014年开始,就有不少P2P网站开始开展股票配资业务,杠杆比例高达1:4甚至1:5(就是说你自己有1块钱,P2P网站就可以借给你4或5块钱炒股,你赚钱了,只用还本金和利息,多赚的都是你的;你赔钱了,赔的是自己的钱,本金和利息照付),在2015年上半年达到高潮,P2P配资网站超过30家,规模达到数百亿元。

 

随着《意见》出台,互联网配资平台纷纷销声匿迹,停止了相关的业务。当然最悲惨的还不是这些平台,而是为场外配资提供通道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2015年9月2日,证监会公告拟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做出行政处罚,其中对恒生电子处罚超过5亿元。

 

互联网配资的是非成败转头空,含义颇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灰色地带不可能永远灰色下去,当它跟高度风险事件相关联,生存或毁灭不过是监管机构敲敲键盘的事情。互联网确实提升了人们参与金融的能力,但监管力量同样在提升。当一切事务数字化、远程化、连接化的时候,监管工具也在数字化、远程化和连接化。

 

5、7月18日,央行等10部委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2015年的绝对重头大戏,《指导意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十个部委,其来势之凶猛,可见一斑。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本段摘自百度百科)。

 

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即将告别野蛮生长时代,监管层的态度从“放任”转向“规范”,至于会不会像以前那样“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由于大部分具体行业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公布和落地,我们只能安静等待。

 

其实,在此之前监管机构已经出台了不少政策文件,例如前面提到的《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1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6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

 

此后,相关的政策文件更是发到手软:

 

7月22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发布;

 

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下发《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12月1日前后,《征信机构监管指引》低调下发;

 

12月16日,《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这些政策都与互联网金融有着或远或近的联系。

 

2015年,是名副其实的互联网金融“政策年”。

 

6、7月22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保险行业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监管最严密、最细致的行业,积极响应“政策年”的号召,2015年出台了大量政策,密集涉及万众瞩目的“互联网保险”。

 

1月23日,中国保监会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指出相互保险是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要求相互保险组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依托互联网的互助组织,例如创立于2011年的抗癌公社,创立于2014年的E互助等。《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发布意味相互保险机构的审核和规范大门开启,但截止2015年12月,媒体称保监会已收到的相互保险申报项目有21家,但是没有一家获得核准。

 

较之命运坎坷相互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机构则幸运的多。2015年6月份,易安保险泰康在线财险和安心财险相继拿到了互联网保险公司获准筹建的批文,加上之前的“众安保险”(成立仅17个月估值已经达到500亿元!),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达到4家。这之后的11月26日,百度、安联保险、高瓴资本在上海宣布,三方将联合发起成立一家全新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7月22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发布,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当属保险公司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人身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但《暂行办法》同时要求已通过网络在无分支机构地区销售健康险、万能险、分红险等产品的区域性公司,在两个月内停止该类产品销售,只可在获批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内经营。

 

2015年以来,互联网保险突然升温,被看作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最后一只潜力股。互联网保险公司迎来扩容潮,互助保险机构开启审核大门,传统保险公司不甘示弱频发新产品,互联网保险的创业项目也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估计这股浪潮在2016年会更加凶猛。

 

7、11月18日,百度与中信银行发起设立百信银行

 

据中信银行公告,“百信银行”注册金暂定20亿元人民币,由中信银行、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拟由中信银行绝对控股,具体出资比例待定。李彦宏表示,将利用中信庞大的线下银行网点和强大的金融风控及客户经营能力,与百度海量的用户资源、互联网技术、运营经验相结合,对用户的金融需求进行“画像”,提供创新型金融解决方案。

 

互联网巨头与银行翘楚的联姻当然引人遐想,但是百信银行的意义还不仅仅在于一家新银行,它是2015年互联网巨头布局传统金融的一个典型案例。2015年以来,以阿里、百度、腾讯、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大举筹建、控股、参股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持牌机构)和创新型金融服务机构,已经形成事实上的金融控股集团。

 

例如:蚂蚁金服2月入股德邦基金公司、9月收购国泰产险、11月宣布将入股德邦证券、11月入股天津资产交易所、11月在韩国联手韩国电信等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互联网银行K Bank、12月入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马云5月入股香港券商瑞东集团,9月申请设立寿险公司;马化腾5月持股华泰证券,腾讯7月申请联合设立一家寿险公司;京东10月宣布拟在四川设立京东互联网财产保险公司;等等。

 

互联网巨头通过大手笔的“买买买”,手握多张金融牌照,已经搭建起条线清晰、业务广泛的金融网络。一方面着眼于构建金融帝国、强化核心业务护城河,另一方面试图打通多个链条,例如金融资产生产与服务链条、金融资产交易与理财服务链条、消费与金融链条,形成从交易到金融的完整闭环。这些链条的打通必然更加猛烈的推动互联网金融基础设置的真正成形。

 

从互联网帝国迈向金融帝国,2015年是各互联网巨头的一步坚实台阶。

 

8、12月3日,深圳经侦突查e租宝,40余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e租宝40余人被警方带走调查”的网络传闻拉开了2015年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事件的序幕。12月8日,公安系统经侦人员到安联大厦的钰诚集团、五道口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12月9日,媒体消息称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已被警方控制,警方还带走了一批高业绩员工;12月12日,新华网发布消息,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

 

12月16日傍晚,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公安局(厅)等官方微博均发布公告,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根据零壹研究院(微信:零壹研究)的数据,e租宝待还余额为704.9亿元。

 

目前这一案件还在处理之中,无论结果如何,e租宝事件都对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借贷行业影响深远。随后的大大集团、三农资本等事件进一步加剧了人们的担忧,更可能拂扰监管风向。我们预计,P2P借贷行业可能会经历一段“去P2P化”时期,一方面,部分从业机构不再宣称自己是P2P(当然更不会宣称是A2P),而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商或互联网金融技术供应商;另一方面,部分从业机构会认真考虑转型问题,把自身定位于网络借贷链条中的某一环(如基础资产供应商、风控技术服务商或理财产品销售商乃至助贷机构等),突出专业能力,不再独力承担全链条的服务。

 

9、12月18日,苹果和中国银联宣布将在中国推出 Apple Pay

 

报道称,Apple Pay在按照中国监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检测和认证后,将正式向中国地区的银联卡持卡人开放此项服务,预计最快2016年初。同一天,三星电子也宣布跟中国银联达成了Samsung Pay合作,表示将率先为中国大陆地区的银联卡持卡人在最新三星移动设备上提供基于安全芯片的Samsung Pay服务。这意味着用户只要把自己的银联卡添加到苹果或三星手机的相关APP里,就能像刷卡一样刷手机付款了。

 

Apple Pay和Samsung Pay都基于近场通信(NFC)技术,如同公交卡一样,只需在收款机前轻轻一晃,便能完成支付,在面对面支付场景下使用极其方便,也是银联多年来主推的一项技术。但是这项技术需要专门的付款设备(例如手机得内置NFC接收器)和POS机,因此推广起来颇为困难,银联推行很久,效果并不显著。

 

目前,大部分手机都已经支持NFC技术,收款机的更新也基本就绪,银联与Apple Pay和Samsung Pay的合作无疑将显著推进刷手机支付的普及,使得银联支付在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竞争中扭转些许劣势。毕竟结合了NFC技术之后,银联支付在线下可以方便的刷手机(手机不联网都可以刷,也不用再扫二维码了),在线上也能方便的使用银联APP直接付款,支付体检更加完整、便捷。

 

不过,移动支付的竞争不仅仅在于技术,更在于宣传营销、支付场景和附加服务。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开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先行一步,已经取得近乎垄断的地位,苦苦挣扎的银联支付能不能通过Apple Pay和Samsung Pay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还值得观察,但是前景未必乐观。

 

不过,无论如何,竞争都是好事情,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尤其如此。

 

10、美国东部时间12月18日,宜人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

 

经过今年3月和7月份两次向纳斯达克申请上市失利后,宜信旗下P2P借贷平台宜人贷转战纽交所,于11月17日正式递交IPO文件,并最终实现上市,抢占了国内P2P企业美国上市第一股的先机。美国上市让宜人贷获得了更高的声誉和更多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意味着它会面对更严格的监管。

 

当然宜人贷并不是国内第一家宣称“上市”的公司,10月21日,P2P平台财加官方就宣布成功登陆香港联交所,方式主要是通过被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太平洋实业收购实现,并非真正的上市。国内A股市场较为常见的情况是上市公司对P2P企业的战略投资,如汉鼎股份微贷网的投资、浩宁达对联金所的投资等,同样也不能算是真正上市。

 

不过,2015年也有P2P借贷企业企图通过借壳上市登陆A股市场的案例,最著名的代表就是红岭创投。今年7月1日,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以3.96亿元受让了三元达13.33%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月28日,周世平又拟以11.52亿元的价格认购三元达非公开发行的124,540,540股股票,累计持股达到39.31%。目前红岭创投尚未通过资产注入完成借壳上市,但业内均对其有强烈的预期,只等政策闸门的开启。

 

此外,P2P借贷平台金蛋理财(6月)、安心贷(8月)、九信金融(9月)、PPmoney(11月)都通过关联持股的方式实现了新三板的曲线挂牌。

 

目前,阻碍各P2P企业国内直接上市的最大障碍在于行业监管细则缺失,机构地位不明,导致企业只能奔赴海外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曲线挂牌。但据媒体透露,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监管细则已基本成型,正处于内审阶段,正式出台的时间可能最早在明年下半年。涉及的内容包括:不设置注册金门槛,不发牌照,不得自融自保,不得保本保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等,要求资金必须存管,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零壹研究预计监管细则出台之后,P2P企业之间以及外部机构与P2P企业之间将掀起并购狂潮,同时会有更多P2P企业谋划境内直接挂牌、上市。

 

综上种种,回望2015,纷纷扰扰的事件背后,互联网金融于无声处听惊雷,大量变化已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这些变化与经济增速下行、消费驱动增强、经济金融化、金融市场化相叠加,具有超越互联网与金融的多重含义,影响深远而大音希声,弥足留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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