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按期还款难 融众金融安排将8260万融资租赁业务延期2年
融资租赁 苏格格 · 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2017-09-07 阅读:3110
第一次延期发生在2016年6月。中国融众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补充协议,同意将租赁期延长12个月,延长期应收租赁款项总额(含利息)约为人民币1.13亿元,保证金约为3000万元。该保证金不计息并将用于偿还租赁期末承租人应支付予中国融众的设备部份合同金额。
这份融资租赁协议定于2015年3月,中国融众以7000万元的合同金额向承租人采购设备,以约8260万元的应收租赁款项总额(含利息)将设备租回予承租人,租赁期为12个月,自2015年5月起。2015年1月该设备的市场评估价值约为1.21亿元。承租人须按12个月分期向中国融众支付利息款项,及须于租赁期末将设备的合同金额悉数支付予中国融众。承租人主要在湖北省从事酒店、温泉、水疗及其他休闲娱乐设施投资、开发、营运及管理业务。
融众金融董事认为,该交易在延长租赁期内将为集团带来收益及溢利。延长还款期亦可帮助承租人应对暂时性的流动资金困难、提升承租人按时还款的可能性,并使客户与本集团的关系更加密切。
融众金融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实现收益约1.84亿港元,较上一年同期减少约10.4%,主要是由于集团为保障资产而在静态经济情况下採取审慎保守的策略发展业务。一季度亏损2.77亿港元,同比减少637.2%,主要由于一季度确认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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