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跨行扫码取现业务遭暂停 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得"取现"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7-09-07 阅读:4523
9月4日,兰州银行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该行将在全国范围内首推微信、支付宝ATM扫码取款。仅支持钱包余额和借记卡,不支持信用卡、理财通和余额宝,每笔取现将收取0.3%的手续费,此举迅速引发业内关注。
市场相关人士认为,兰州银行的做法本质上是商业银行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渠道"收单",而非银行转账这一业务渠道。将第三方账户中的备付金,提取为客户的现金,完成现金存取服务。根据央行相关管理办法,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而且,《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预付卡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对于"赎回",也即终止支付账户,第三十九条规定:预付卡赎回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由发卡机构将赎回资金原购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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