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住建部发文推进小微型客车租赁
融资租赁 纪水婷 · 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2017-08-08 阅读:2804
《意见》指出小微型客车租赁要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首先要规范租赁车辆管理,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和报废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其次要落实身份查验制度,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要落实完善身份查验制度,并按要求采集和报送有关信息。
《意见》强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与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换乘衔接;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依法合规使用远程监控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加强日常经营管理;鼓励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租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体验;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并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同时,《意见》提出要为小微型客车租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制度标准建设和创新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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