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开放网贷资金存管 要求网贷机构月成交额不低于1亿元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7-03-02 阅读:4906
《平安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管理办法》显示,P2P平台若想接入平安银行资金存管系统,需满足16个准入标准:实际控制股东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具有专业经营牌照(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保部批准)的金融机构;正式开展相关业务一年以上,平均月成交量不低于1亿元,且无不良事件;与平安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不得进行过实、过度和过分宣传等。
几天前,四川新网银行正式对外宣布推出资金存管业务,目前已经与20家网贷机构签署了资金存管协议,并将在3月底完成首批网贷机构的系统对接、联调联试。据悉,新网银行是首家涉足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互联网银行。
附:平安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管理办法
平安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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