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第二轮众筹监管改革正式生效 融资上限再度提高
众筹 译,常笑 · 未央网 2016-11-03 阅读:11273
法国首例众筹监管条例发布于2014年10月,2015年春加以修正。2016年3月,在法国众筹协会召开的法国参与性融资协会(Financement Participatif France)上,时任法国经济部长伊曼纽尔 马克宏宣布了第二轮改革计划,旨在扩大通过众筹所获证券与贷款规模。这项期待已久的改革于10月30日正式发布,10月28日正式生效,执行令号为2016-1453。
众投之变
按照新规,在法国金融市场与证券管理机构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注册为投资咨询公司的众投平台可支持的项目股权众筹上线达到了250万欧元,而此前的融资限额为100万欧元。
此外,众投平台不再局限于发行简单股票和普通债券,而且还可提供优先股,参与票据和可转换债券。此举可使这些平台受众更广,可满足如合作等不同需求。
众贷之变
在法国金融服务监管机构APCR监管下,属于众筹中介(Intermédiaire en Financement Participatif)的众贷平台如今可受益于更高的贷款人贡献。原先每个投资人对每个项目投资1000欧元的有息投资及4000欧元的无息投资限额,分别调整为2000欧元及5000欧元。
发行众筹债务证券“小型债券”条款
依据2016年4月28日关于存款证的第2016年第20号法令,该法令对发型小型债券作出了具体规约。这些新的工具使各公司可在众筹平台直接对商家发放贷款。希望进行小型债券交易的平台必须获得CIP资格认证。想要发型小型证券的公司必须展示其三年以上的财务账目。此外,融资上限为每年250万欧元。个人、企业及特定基金均可购买小型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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