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P2P虚假宣传招数 攀关系炒概念拉虎皮

来源:小融读财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5月22日    【字体:

起底P2P伪宣传招数 攀关系炒概念拉虎皮
 
  P2P网贷作为金融领域的“新军”,在凭借庞大的市场借贷需求及高息回报的多方优势下,顺着互联网金融的强劲东风,近两年来成交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然而,在我国征信体系尚不完善、行业监管空缺的大背景下,业内人士对P2P网贷平台的安全性质疑日益凸显。
 
  面对质疑,P2P平台小生们开始各寻招数迎击,稳重踏实型的会努力在自身风控上下苦功夫,尽力帮投资人把好安全第一关,但也不乏投资取巧型的不安定分子,“抱大腿”、认“干爹”、装“门面”......企图通过看似完美的表象来为自己增信,赢得投资人的信任。
 
  其实,有“大腿”可抱、有“干爹”可认未尝不可,根据第三方网贷评级标准,强硬的平台背景也是一大加分项。作为投资人,小融也是会略有认同的,但是问题在于,有些平台做的是虚假宣传,它认“干爹”,“干爹”却不认它,这就不对了。
 
  以下是几位P2P平台小生的自毁回忆录。
 
  1、攀亲附贵——上市系、国资系误导
 
  唉,说来惭愧,作为草根一族成员,先天的基因已经决定了我没办法像别人一样拥有显赫的身世背景,可我还年轻,也没有十年八年的金融阅历,怎么办呢?看着越来越多的同胞们都得到了风投机构投资,既有政府官家的,也有上市大腕儿,我心也痒痒啊!竞争这么激烈,不来点中坚力量怎么成功逆袭!可是,我左盼右盼的,不知道是长得太丑还是能力不够,就是等不来风投。
 
  终于,有一家上市公司愿意入股60万,虽然相对于我1亿元的注册资本来说,这点儿小钱不足挂齿,可人家好歹是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啊!怎么能不好好宣传一下。我的另一大股东以前是国有全资公司,虽然现在已经改制成民营企业了,可是一般投资者都不知道,可以顺带宣传一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XX市唯一上市公司、国有参股”,真漂亮!
 
  可是我低估了那帮媒体,一篇报道就让我一世英名扫地,可是生活还得继续,我也只能硬着头皮承认错误,以后一定严谨对待,不再搞虚假宣传了。
 
  2、拉大旗作虎皮——虚假夸大合作关系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就是心太急了。
 
  话说现在P2P平台这么多,能得到上市公司青睐的没几个,有政府或国资背景的更是屈指可数。前阵子我与某个政府部门参股的一家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但具体的投资额度、入股形式等都没敲定。可是时间就是金钱,煮熟的鸭子飞不了,我必须得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XX向我平台进行战略投资”,听着就好高大上!
 
  可是没想到,这个政府部门接到举报后,竟然公开否认了合作关系,控诉我是在恶意炒作。好吧,是我心急了,夸大事实,果然还是要脚踏实地才能走得稳当啊,投资合作什么的,规劝同胞们要引以为鉴,一定要等到合作事宜真的落实了再进行推广宣传,不能自毁形象,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3、以假乱真——CFCA盗用
 
  浑水摸鱼不成,反被咬。
 
  作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一些基础的安全认证要备齐,这个道理我是懂的,可是办个CFCA数字证书哪那么容易啊!且不说合作成本的考虑,人家给不给我通过认证都是问题。怎么办?为了给我的用户提供足够的安全感,最终,我决定盗用商标,反正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应该不会被关注到。
 
  事实证明,互联网当真是个可爱又可恨的存在,万千瞩目下什么虚假都躲不过,没想到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出来辟谣了,一大波一起浑水摸鱼的企业都被点名了,我也成功中枪。虽然不至于像虚假合作虚假融资等负面新闻产生的冲击大,但也对我的信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很不利于我光辉品牌的树立。
 
  4、概念炒作——资金托管真假难辨
 
  在央行要求P2P进行资金托管后,有第三方机构托管成了行业中安全保障措施的标配,作为一个有追求的平台,我自然也遵从政府的指导,乖乖地与第三方机构达成了资金托管合作。可是,作为一个想赚钱的平台,我其实是不想把筹来的钱放在别人那儿的,只能看不能吃的感觉太折磨人了。
 
  怀揣着这点小心思,我在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并没有马上就把钱放进托管账户里,能拖则拖。但是,宣传工作必须得做到位,在达成合作意向的第一时间,我就进行了大肆的宣传,毕竟这是提升用户信任度的有效措施,投资者也不会知道我到底有没有进行托管。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人给挖出来了,当头棒喝,名誉受损,自行反省中。
 
  5、“我们是入股银行的第一家P2P公司!”
 
  上市系P2P、银行系P2P甚至是国资系P2P都不算什么,我是第一家入股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我要收购银行!
 
  别不信,我现在已经持有XX银行1%的股权了,你有见过那家P2P平台入股银行的吗?没有吧!我的近期目标是通过不断增持这家银行的股份,争取进入前十大股东,拥有经营管理权。这家银行目前还没有上市,但今年六七月份即将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了,股权价值处于被严重低估的状态,真佩服我的战略眼光。
 
  另外,收购银行只是一个信号而已,我还要战略入股一家国资控股的保险公司,P2P+银行+国资保险,立志争做陆金所第二!总结一句,我持有XX银行1%的股权,但是未来有望入围前十大股东,别笑我虚假宣传!

标签: P2P 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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