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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将在全国开展企业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真实性专项核查工作

监管 人人征信 · 人人征信 2016-08-04 阅读:3984

关键词:央行企业征信机构核查

央行下发相关文件,对已经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就相关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核查。

 

 

 

人人征信消息,据知情人士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8月1日下发相关文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已经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就备案材料及相关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核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官网发布《关于要求望洲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经营情况说明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望洲征信失联,且已无法查询到工商登记注册信息。这让望洲征信成为首家失联的征信公司,此次专项核查也是为了防止望洲事件再次发生。

 

据人人征信了到此次专项核查内容包含核查对象、核查内容以及核查方式三部分:

 

一、核查对象

 

截至 2016 年 7 月末,已在人民银行备案的所有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备案机构)。

 

二、核查内容

 

(一)备案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权结构(含资本、股东名单及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等情况。

 

(二)高级任职人员(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任职日期、个人履历;评级机构的内部信用评级评审委员会情况。

 

(三)组织机构设置以及从业人员情况。包括分支机构设立、 加盟代理、公司架构与部门设置、专职从业人员(含姓名、专业、 所在部门、所在岗位、从业经历等)情况。

 

(四)业务范围、业务规则情况。包括主要产品和服务、业务流程和规则、业务拓展方式、盈利模式等,以及业务宣传资料、 加盟手册、代理业务协议文本等。

 

(五)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信息来源、信息采集、对外提供信息产品、服务对象、营业收入、利润,以及资产、净资产、货币资金等情况。

 

(六)业务系统情况。包括信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安全测评报告等。

 

三、核查方式

 

(一)自查。各备案机构要按照核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 如实撰写自查报告,于 8 月 4 日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自查报告(纸 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我营业管理部。

 

(二)现场核查。认真准备调阅资料,安排人员做好前期沟通工作,积极配合现场核查工作,安排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解答核查问题,并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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