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全市范围内摸排检查行动的公告
监管政策 零壹财经 · 北京市互金协会 2019-03-16 阅读:1542
此前,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严厉打击以下非法金融活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
当下,部分机构和个人为了牟取暴利,仍在直接或间接从事现金贷及现金贷变种“超利贷”的运营和推广;暴力催收随意泄露借款人隐私信息,困扰其正常生活与工作,引发厌恶心理,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常经营秩序,降低社会大众的信任感,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对此,协会呼吁各机构应提高合规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向消费者提供借贷服务时,应及时在公开宣传渠道同步披露产品信息,明确贷款利率和各类形式的费用标准,透明合规、遵纪守法、规范运营,共同净化社会经济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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