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
监管政策 零壹财经 · 人大常委会 2003-04-16 阅读:2863
一、由国务院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及相关职责。
二、由国务院抓紧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议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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