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3-09-27 阅读:1187
9月27日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
首页
-
评论
-
回顶部
游客
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