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迎试点 10家银行获试点资格
互联网+ 苟云川 · 零壹财经 2016-04-22 阅读:4739
历经一年有余,银行投贷联动终于迎来了试点。
昨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5家试点地区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10家成为首批试点地区和试点银行。
据了解,国务院自2015年3月13日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投贷联动,至今已有一年有余,虽然业务政策频出,但直至今年3月底,思路才基本明确。
上述《指导意见》显示,首批试点地区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首批试点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
同时,根据指导意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全国性银行可根据其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在上述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普浦发硅谷银行可在现有机构和业务范围内开展试点;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可在设有机构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
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了试点机构的组织架构设置。试点机构在境内已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由其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进行投贷联动。试点机构未设立具有投资功能子公司的,经申请和依法批准后,允许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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