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印发《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
监管 杭州市上城区 · 杭州市上城区 2023-06-20 阅读:9880
2023年6月16日,杭州市上城区印发《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了加快区域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措施。具体来说,该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为元宇宙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2.积极支持和促进元宇宙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加速元宇宙企业的集聚。
3.构建元宇宙产业生态,为元宇宙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4.打造元宇宙产业发展高地,吸引更多的元宇宙企业在该地区集聚发展。
1.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为元宇宙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2.积极支持和促进元宇宙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加速元宇宙企业的集聚。
3.构建元宇宙产业生态,为元宇宙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4.打造元宇宙产业发展高地,吸引更多的元宇宙企业在该地区集聚发展。
总体来看,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科技创新、产业生态建设等手段,促进元宇宙产业的发展,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部分措施内容如下:
1.针对新落户的元宇宙创业项目,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
2.针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在最长3年的期限内,按实际支付租金的最高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期为3年,最高补助额度为200万元/年。
3.针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元宇宙企业,对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期为3年,最高补助额度为300万元。
4.针对首次上规纳统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3亿、5亿、10亿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5.针对元宇宙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金靴奔跑”创业项目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补助。同时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自主认定,并对入围各级重点人才计划遴选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元宇宙产业的发展和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速产业集聚,提升企业竞争力,从而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1.针对新落户的元宇宙创业项目,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
2.针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在最长3年的期限内,按实际支付租金的最高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期为3年,最高补助额度为200万元/年。
3.针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元宇宙企业,对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期为3年,最高补助额度为300万元。
4.针对首次上规纳统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3亿、5亿、10亿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100万元奖励。
5.针对元宇宙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金靴奔跑”创业项目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补助。同时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自主认定,并对入围各级重点人才计划遴选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元宇宙产业的发展和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速产业集聚,提升企业竞争力,从而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上城区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钱塘智慧城):
现将《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上发改经信〔2023〕18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上发改经信〔2023〕18号)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现将《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上发改经信〔2023〕18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上发改经信〔2023〕18号)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
杭州市上城区科技局
2023年6月13日
2023年6月13日
以下为《通知》原文:
上城区关于加快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支持元宇宙技术创新,加快元宇宙企业集聚,构建元宇宙产业生态,打造元宇宙产业发展高地,现就加快我区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新落户在上城区并开展合法经营,以区块链、人工智能、交互技术、高性能计算芯片、XR终端等元宇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软件开发、终端设备研发,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数字内容生产等为主营业务的元宇宙企业。
二、支持政策
1.创业扶持。对新落户的元宇宙创业项目,经认定,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办公补助。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经认定,按实际支付租金的最高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年,最长补助期三年。(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3.研发补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含)的元宇宙企业,经认定,对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补助,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最长补助期三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4.成长激励。对首次上规纳统的企业,经认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3亿、5亿、10亿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5.人才引育。对元宇宙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金靴奔跑”创业项目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补助。对入围各级重点人才计划遴选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自主认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6.金融支撑。推荐企业纳入风险池支持,按照一年期LPR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对成功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元宇宙领域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7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局)
7.标杆场景。支持企业打造具有上城特色的元宇宙标志性场景。对列入国家、省、市级应用试点(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主导单位50万、30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8.生态建设。对在上城区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元宇宙领域峰会、论坛、展会、大赛等活动的单位,经认定,按最高不超过审定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附则
1.本意见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平衡。同一项目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上级已有补助的,本政策补助含区级配套资金。
2.当年存在欠薪欠资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和出现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不能享受扶持政策。扶持对象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3.本意见自2023年7月13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新落户在上城区并开展合法经营,以区块链、人工智能、交互技术、高性能计算芯片、XR终端等元宇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软件开发、终端设备研发,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数字内容生产等为主营业务的元宇宙企业。
二、支持政策
1.创业扶持。对新落户的元宇宙创业项目,经认定,给予10-20万元一次性开办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2.办公补助。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经认定,按实际支付租金的最高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年,最长补助期三年。(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3.研发补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以上(含)的元宇宙企业,经认定,对当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补助,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最长补助期三年。(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4.成长激励。对首次上规纳统的企业,经认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3亿、5亿、10亿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5.人才引育。对元宇宙领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金靴奔跑”创业项目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补助。对入围各级重点人才计划遴选人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自主认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经信局)
6.金融支撑。推荐企业纳入风险池支持,按照一年期LPR的50%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对成功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元宇宙领域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7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技局)
7.标杆场景。支持企业打造具有上城特色的元宇宙标志性场景。对列入国家、省、市级应用试点(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主导单位50万、30万、1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8.生态建设。对在上城区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元宇宙领域峰会、论坛、展会、大赛等活动的单位,经认定,按最高不超过审定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附则
1.本意见扶持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平衡。同一项目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上级已有补助的,本政策补助含区级配套资金。
2.当年存在欠薪欠资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和出现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不能享受扶持政策。扶持对象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3.本意见自2023年7月13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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