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回应“结算行”事件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2-07-14 阅读:1198
7月13日晚间,南京银行在官网发布《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说明》(下称《说明》)。《说明》称,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通过有清算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的。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是一项常规的代理业务。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
同日晚间,有媒体记者与人民银行有关业务专家进行了求证。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各清算机构和金融机构参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组建运营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支持系统,为全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安全、稳定和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
根据人民银行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规定,对不能直接接入支付系统的中小银行机构,比如农村商行、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通过有资质的银行机构作为直接参与者(比如,南京银行)代理办理资金清算业务。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是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的,有关资金清算服务合法合规,支付清算便捷、安全,运行稳定,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综合自红星新闻、澎湃新闻、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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