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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批次已接入征信系统,第三批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正在审核

监管 北京互金协会 零壹财经 2018-11-30 阅读:10625

关键词:征信系统第三批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逃废债行为

前两批次名单已接入征信系统,第三批正在审核,逐步加强对逃废债行为人的制约。
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发布《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以来,各地已陆续向中央人民银行报送了三批恶意逃废债重点人员名单,并提出了完善失信惩治范围和具体措施的建议,不仅客观上增加了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行业恶意逾期的风险,促进了国内征信体系的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一、前两批次名单已接入征信系统,第三批正在审核,逐步加强对逃废债行为人的制约

8月初,互金整治办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通知称,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



10月18日,据金融时报报道,首批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已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的系统,包括企业借款人信息和个人借款人信息。

11月15日,据新华社消息,第二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逾期金额近7000万元。此次纳入征信系统的除了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还包括出现网贷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信息。

目前,各地上报的第三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已在筛选审核中,上报的区域增添了中西部省份,涉及借款人和逾期金额较前两次大幅提升。预计12月初,网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将纳入“信用中国”,进一步加强对逃废债行为人的制约。

二、认定标准动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被列入P2P恶意逃废债名单的多数借款人涉及金额较大,逾期时间较长(大部分逾期2年以上),且法院已经过二审判决裁定,或者一审已经过上诉期,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同于银行借贷,P2P网贷的债权债务关系比较复杂,在认定上最大的问题是事实的认定和准确性。

今年6月以来部分P2P平台出现风险,一些借款人认为平台倒闭了就可以不还款了,甚至有人寄希望于平台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

但事实上,平台倒闭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的结束。而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就是为了能够形成震慑,督促所有借款人尽快还款。

其实,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不是目的,而是一个手段,为的是能够形成震慑,督促所有借款人及时还款。接近监管的人士透露,未来会把逃废债的标准适当放宽一些,把范围再扩大,不一定等到法院一审二审。同时这也将逐渐演变成一项长效机制,不仅是纳入征信系统,也会向信用中国数据库同步推送。

三、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未来生活可能处处受限

借款人如果被纳入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系统,以后想要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将会受到影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计划向接入的3000多家放贷机构依法提供合规的查询服务和异议处理渠道。同时,百行征信系统同步纳入了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供已签约P2P网贷机构和金融机构便捷查询。

纳入征信只是约束了一个人的借贷,纳入信用中国数据库则会约束恶意逃废债借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之,提倡借款人负责任的借贷,不要超出自己的还款能力去借贷;同时提倡平台负责任的放贷,通过多种渠道去了解你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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