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车贷的主要模式与特点
网贷 零壹财经 · 零壹财经 2018-11-14
1.汽车抵押/质押
(1)平台自营模式---汽车抵/质押权归属于平台
P2P汽车抵押/质押模式中,若借款人直接将汽车抵(质)押至P2P平台或其关联方,该类车贷业务属于平台自营型。
由P2P平台承担汽车评估、抵押登记、授信、GPS安装等责任,审批流程通常较短、放款速度快,这类平台的典型代表包括微贷网。
图:P2P汽车抵押/质押贷款模式(自营型)
(2)转让模式--汽车抵/质押权归属于第三方
汽车抵(质)押权归属于小微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后者将其所持债权转让给P2P平台投资人,则为转让模式。
P2P平台一般不对借款人借款资质进行一一评估,而主要对债权转让方进行尽调或要求其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
这种模式便于P2P平台快速扩张规模,尤其是对有渠道优势的平台而言。
图:P2P汽车抵押/质押贷款模式(转让型)
2.车商贷款--借款人主要为中小企业
车商贷款模式中,借款人一般属于汽车经营商和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且多为中小企业,借款目的多为短期资金周转。因此,相较于抵押/质押模式,车商贷款虽然笔均融资额更高,但由于客群较小,其规模远不如前者。
图:P2P车商贷款模式图
3.汽车融资租赁--权益转让模式
目前,市场上P2P汽车融资租赁均为收益权转让模式。
与车商贷款类似,汽车融资租赁的客群相对局限,至2018年上半年末,曾发布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平台约30家,历史累计筹资额在160亿元左右。
图:P2P汽车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模式
4.汽车垫资--竞争壁垒高 仅有7家汽车垫资交易上规模
P2P汽车垫资业务周期短,多在30天以内。
与汽车金融公司有稳定合作关系、投资活跃度高、资金端来源充足是开展汽车垫资贷款的必要条件,对P2P而言,入门门槛和竞争壁垒较高。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仅有7家平台汽车垫资贷款累计规模在亿元以上。
图:P2P汽车垫资模式

5.汽车消费贷款(非垫资类)---与经销商合作型汽车消费贷款占比超7成
汽车消费贷款即购车人为购买汽车申请的贷款,按流程不同可分为个人信贷类型及平台与汽车金融公司合作类型。
个人信贷类型流程简单,通常无担保措施,发放该类贷款的P2P平台数量较多,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至少有200家平台发布该类消费贷款。
另一种模式中,经销商或汽车金融公司为盘活资金向P2P投资人转让债权,除购车人需抵押汽车作为担保外,平台一般还要求借款人签订回购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措施。经营此类汽车消费贷款的平台数量相对较少,但交易规模更大,
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历年累计交易规模约151亿元,占到汽车消费贷款整体(191亿元)的79%。
图:P2P汽车消费贷款模式(转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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