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成立一个月的公司融资 微众银行遭质疑
互联网+ 苟云川 · 零壹财经 2016-03-11 阅读:4380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指出,微众银行理财产品“众享华通”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均为在今年1月份成立的公司。同时,在该成品的“募集说明书”中并未对发行人的资信状况、融资担保、保险等方面进行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显示,该产品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分别为“深圳市鑫科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聚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鑫科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深圳市聚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注册资本为1100万。两家公司的成立时间均不到两个月。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聚石科技为鑫科瑞华的法人股东。


据了解,“众享华通”是微众银行在今年2月初推出了系列理财产品,据微众银行介绍,该产品指微众银行认可的产品发行人(挂牌人),通过交易所(交易中心)发行(挂牌)的定向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为将在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武金所)挂牌的一定金额的定向融资计划分拆后向投资者售卖。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众享华通”系列产品上线之初的发行人为深圳市微众金融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深圳市微众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网友表示,“众享华通”从第二期开始,受托管理人就更改为“聚石科技”,从3月开始,连发行人都变成了“鑫科瑞华”。
此外,上述网友还指出,在该产品的《募集说明书》中没有发行人信用评级的相关说明。同时,《募集说明书》在对发行人资信风险的描述中称,发行人在近三年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对此,该网友质疑,该产品的发行人深圳市鑫科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仅一个月,何来三年未发生违约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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