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警惕“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区块链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1-02-08 阅读:3772
河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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