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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不得对金融产品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20-09-23 阅读:977

关键词:金融产品北京


9月23日讯,金融机构明示或者暗示金融产品无风险、保收益等行为在北京或将违法。今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和营销宣传的底线,包括不得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保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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