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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2043亿元,外币贷款增加7亿美元

资讯 央行上海总部 · 央行上海总部 2020-04-14 阅读:1825

关键词:人民币贷款央行上海总部外币贷款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2020年一季度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4月14日,央行上海总部披露数据显示,3月末,上海本外币贷款余额8.01万亿元,同比增长4.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7.39万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较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2043亿元,同比少增116亿元。3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69亿美元,同比增长2.7%。一季度外币贷款增加7亿美元,同比少增9亿美元。

2020年一季度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一、人民币贷款增加2043亿元,外币贷款增加7亿美元

3月末,上海本外币贷款余额8.01万亿元,同比增长4.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7.39万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较上月末高0.2个百分点。

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2043亿元,同比少增116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减少11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38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71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235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1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49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9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80亿元。3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869亿元,同比多增129亿元。

3月末,外币贷款余额869亿美元,同比增长2.7%。一季度外币贷款增加7亿美元,同比少增9亿美元。3月份外币贷款增加20亿美元,同比多增26亿美元。

二、住户部门消费贷款减少268亿元,境内非金融企业经营贷款增加998亿元

 一季度人民币住户消费贷款减少268亿元,同比多减598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加224亿元,同比少增33亿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减少121亿元,同比多减124亿元;个人其他消费贷款减少372亿元,同比多减441亿元。

一季度人民币境内非金融企业经营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贸易融资贷款分别增加998亿元、918亿元和72亿元,同比分别多增733亿元、115亿元和91亿元;票据融资、融资租赁和并购贷款分别增加194亿元、90亿元和77亿元,同比分别少增243亿元、10亿元和116亿元。

三、非金融企业贷款主要投向租赁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及制造业

一季度新增的境内非金融企业本外币贷款(不含票据融资)按贷款投向划分,主要投向租赁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及建筑业,四个行业贷款分别增加600亿元、583亿元、363亿元和252亿元,同比分别多增277亿元、59亿元、135亿元和29亿元。当季投向境内大型和中型企业的本外币贷款分别增加1223亿元和1147亿元,同比分别多增600亿元和494亿元;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减少48亿元,同比多减116亿元。

一季度本外币房地产开发贷款增加366亿元,同比多增99亿元。按贷款用途分,住房开发贷款增加152亿元,同比少增88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增加24亿元,同比少增52亿元;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增加195亿元,同比多增88亿元。

四、人民币存款增加5748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9亿美元

3月末,上海本外币存款余额13.89万亿元,同比增长10.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2.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上月末高2.1个百分点。

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5748亿元,同比多增194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2124亿元,同比少增10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62亿元,同比多增288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51亿元,同比多减36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2906亿元,同比多增1472亿元。3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3196亿元,同比多增2498亿元。

3月末,外币存款余额1380亿美元,同比增长5%。一季度外币存款增加19亿美元,同比少增57亿美元。3月份外币存款减少28亿美元,同比多减43亿美元。

五、人民币个人大额存单增加644亿元,境内非金融企业结构性存款增加1912亿元

分部门看,一季度人民币个人存款中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分别增加644亿元和230亿元,同比分别少增391亿元和180亿元;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分别增加597亿元、582亿元和133亿元,同比分别多增493亿元、404亿元和93亿元。

人民币境内非金融企业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通知存款分别增加1912亿元、220亿元和100亿元,同比分别多增652亿元、106亿元和521亿元;大额存单增加124亿元,同比少增379亿元;保证金存款、协定存款和活期存款分别减少852亿元、790亿元和653亿元,同比分别多减158亿元、少减334亿元和多减789亿元。

2020年一季度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附表):




注:1.本表自2015年起按机构部门分类统计;统计口径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执行。

2.上述各表统计口径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包括人民银行、全国性大型银行、全国性中小型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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