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益平: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反思三点
互联网+ 周假 · 零壹财经 2016-01-19 阅读:4032
1月17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观察报告会”第46次季度论坛移师深圳,北大国发院黄益平教授在此次会议上演讲时指出,当下互联网金融监管还需要反思,如网贷平台注册完全不设门槛或引发风险;再者是各地方金融办的监管能力彼此有差异,及P2P的跨地区经营的监管协同问题。
黄益平引用北大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所发布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数称,互联网金融每月的环比增长速度为5.9%。每年翻一番。“我相信互联网金融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对于它的前景,其实还是有很多不同的看法。”黄益平说。
针对2015年底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黄益平认为还有三点需要反思:
“第一方面是P2P平台现在监管方提出来的建议基本是不设门槛的备案制,谁想做,跟地方金融办做一个备案就行了,注册完了之后谁都可以做。我们觉得这个可能不是特别合适。我刚才说的,其实是有很多平台,最极端的是上午10点钟注册,下午4点钟就跑路了,这显然不是经营不善的问题。像这些问题,监管当局要不要采取措施?所以我们觉得完全不设门槛,尤其考虑到很多投资者他本身不是一个特别对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比较高的主题。
第二方面是由地方金融办来执行,这个问题可能也是值得关注的,地方金融办在各个地方的能力差别非常大,有的监管能力很强,有的监管能力不是很强。况且我刚才说的,P2P平台和小贷公司的区别,它其实是跨地区的,我们最近已经看到一些案例,如果有人到法庭起诉他,平台派人到全国各地去应诉,说明他的客户不是集中在一个地方,他是全国各地都有,由单一地方的金融办监管是不是合适?除了各个地方的监管能力不一样以外,其实是有问题的。
我们最近看到的一个反应是,有相当一些地方的政府最近说不让注册新的平台了,好像深圳也停了。我担心的是留给地方来监管,最后是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监管能力比较强的全停了,最后反而是发展水平比较低、监管能力弱的继续审批。
第三个是对这个平台要不要设立一个最基本的监管的标准。我在北大教货币银行学,我的第一堂课就说,金融的问题本质就是资金的融通问题,资金的融通面对的最大的困难就是信息不对称。所以金融部门是所有经济部门当中受到监管最严厉的领域。如果P2P平台,不管它是以信息中介定位,还是信用中介定位,只要是做金融交易,没有监管恐怕是很危险的,尤其是考虑到现在很多平台的诈骗嫌疑非常大,而且有很多市场参与者对风险的评估和识别能力并不是很强,所以还是需要有一些监管。”
黄益平认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很有前途,加强监管和支持创新本身也并不矛盾,但两者之间需要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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