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最后期限或延后 已有省级金融办接到通知
网贷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8-04-10
此前的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在P2P网贷风险整治办发文之后,北京、上海、广州、深证、浙江、福建、江西等省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或者相关“公开征求意见稿”,确定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原则。
据零壹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4月9日,全国范围内至少有1551家P2P网贷平台仍在正常运营,广东、北京、上海和浙江四省(直辖市)备案任务最为“严峻”,广东正常运营平台331家,其中深圳市227家;北京、上海和浙江分布有278家、217家和202家;四地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合计占全国总量的66.3%。
另一组数据侧面说明P2P网贷备案工作可能“尚需时日”,2016年8月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变更经营范围作为备案的必要措施之一,目前各地网贷机构进度不一。
据零壹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4月9日,全国至少有945家公司在经营范围(或公司名称,下同)中登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字样,但呈现出明显的地域不均衡性,福建省497家公司在经营范围中登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但作为网贷大省的广东、上海、北京和浙江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仅分别有4家、0家、0家和9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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