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8-01-09 阅读: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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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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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开展情况上,广州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以下11种行为:
1.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集资活动。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小额贷款企业名义或由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进行集资活动。
2.是否有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3.是否有控股或参股 P2P公司,或是否有与P2P平台合作并提供担保。
4.是否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提供担保。
5.是否向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6.是否存在贷款期限过于集中或大额贷款占总贷款比例过大的问题。
7.是否违反贷款利率政策。
8.是否未按规定擅自扩大融资渠道或使用合规资金来源以外的其他资金发放贷款。
9.是否有抽逃资本金问题,是否存在贷款不真实问题。
10.在核准的地域范围外经营业务。
11.经营其他未经批准和违法违规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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