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联"的进步与不足
征信 魏延 零壹财经 2017-11-22 阅读:5824
连日来,各种评论纷至沓来。概括起来,两个方面有代表性的声音,值得有话语权的主导者参考:
1、值得肯定的进步
一是接受学者及市场长期的理性建议,准备要打破央行征信中心一家独大的局面,再新设一家个人基础征信服务机构。
二是虽然新设机构体制性质、治理结构尚不明朗,但至少吸纳了市场机构参与,未来的体制会比征信中心事业单位体制有所进步,同时也适当安抚了8家机构。
三是至少抓住了当前征信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一个痛点,将有利于促进征信机制帮助互联网新金融机构管控多头借贷的突出风险。
央行如能沿着上述有限但积极的方向继续往前走,将会给现阶段的我国征信市场注入活力,促进征信业的发展。市场担心的是,披露出的"亮点",不足以抵消对未披露过程的疑问。
2、多数无奈观感直至犀利批评意见,汇成了一个新的声音:"为什么不能再进步一点?"
综合市场声音,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疑问:
一,央行是否又要再设一家近似征信中心体制的"公共征信机构"?
在社会主流已认识到"征信服务不是公共产品"、央行自身也明知征信中心的体制机制弊端的背景下,再新设一家实际上隶属央行系统的、不对征信中心业务构成竞争(釜底抽薪消除后者要求改革的理由和动力)、业务上画地为牢"哥俩好"的兄弟单位,以实现央行对基础征信机构的既监管,又主管(标志是实际上可以派遣主要高管)的完全掌控。在国际上并不存在任何所谓"公共征信机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难道还要在一个部属企事业"堡垒"内,再新添一个继续按照产品经济时代部管企业方式管理的新成员?为什么不能让这一新设市场机构(不是公共部门)的体制再进步一点呢?
二,设立这一新机构的方式是否足够公开透明?
"信联"的发起设立是与央行将要行使《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个人征信业务设置的前置行政许可审批权联系在一起的。在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反腐、国务院持续裁剪前置审批许可(主要目的都是减少公权力寻租空间)的背景下,对于如何行使这个国务院特别新授予的审批权力,央行理应倍加谨慎。谨慎行使公权力的最好方法,是制定并公开实施细则(条例规定的条件显然过粗)和流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可是,从2015年初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至今的历程表明,央行三年前行使该权力时理念落后、思路不清、缺乏公开的细则和流程。
央行已认识到基础征信机构属于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影响面宽而长久,准备把这一许可当作特许经营许可来审批。在这些背景下,建议在制定并公开专项细则和流程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评选,让这一新设市场重要机构的组建过程和方案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市场相信,只要这一过程足够公开透明,找到一个真正利国利民、能够汇聚更多积极性、解决更多行业痛点的次优方案,就有基本的保障。
三,"画地为牢"的思路是否过于天真?
央行官员已多次透露这一思路:征信中心将限定在只采集银行类持牌金融机构的信息,而新设基础征信机构只采集银行类持牌金融机构以外机构的信息。首先,这在理念上于做强行业大局是有害的,想人为制造两家在各自范围内采集信息的机构,表面上可以竞争,实际上还希望维持缩小范围后的垄断;其次,也是违背征信行业规律的,必然要被市场突破;最后,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这些疑问,实际上可理解为市场对征信行业发展前景的期待,以及对央行相关部门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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