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文点明校园贷四大乱象 呼吁大学生提高警惕
监管 东东 零壹财经 2017-10-18 阅读:8477
《倡议书》中强调,非法校园贷存在四大乱象。剑指非法校园贷高额手续费问题、高利率问题、存在巨额债务风险问题与非法催收问题:
一是往往利用“指标费”、“服务费”或其他名目收取高额手续费,导致应偿还本金远高于实际获得贷款额。如贷款1万元,你实际能获取的贷款也许只有9000元甚至更少,变相加重你的债务负担。
二是利用分期还款掩盖高利率真相。如一次性贷5000元,分12个月还清,看似每月仅需偿还551元,感觉压力小、较划算,但连本带息实际需还款6612元,折合年利率已高达32%。
三是逾期还款条件极为苛刻,让你无形中承受巨额债务风险。网贷公司只要在合同或电子授权上取得你的个人授权,一旦出现借款逾期,往往需要支付高额违约金或按天计算利息,并且实行复利计息或利滚利,本息连还导致严重超出个人承受能力,陷入债务偿还恶性循环。
四是往往采取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催收欠款,导致“欠款跳楼”、“裸条借贷”、“暴力催收”等现实悲剧屡次发生,给自己带来无尽伤害。轻者严重影响学业或被迫离开校园,重者连累父母家人甚至丧失理智逼迫自身作出极端事件。
湖南金融办倡议,全体大学生从自己做起,坚决抵制各种非法网络借贷行为,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倡议书》建议:
一、始终坚持以学业为主,积极倡导理性消费。坚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自觉摒弃攀比心理,坚决纠正脱离个人消费能力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做法,努力培养一心学习和艰苦朴素、量力而行、勤俭节约、体谅父母的优秀品质。
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抵制各类非法网贷行为。坚决做到不参与、不接触非法网贷活动;不充当非法网贷宣传员、代理人,不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不使用个人信息为他人网贷提供便利,也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为自己进行网贷。遇身边同学朋友有申请办理网贷业务的,友善提醒尽快了结、防范风险并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
三、确因生活困难或学业需要申请贷款帮助的,主动向父母或学校反映困难,坚持由家庭出面或学校统一组织,通过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等业务。
四、不慎陷入“校园贷”、“现金贷”、“培训贷”、“美容贷”及其他民间借贷纠纷的,第一时间向学校、家长报告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或寻求帮助。
事实上,今年开始,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的整治力度不断增强。6月份,中国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份,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提到“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有监管部门对媒体表示,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校园贷等业务监管整治力度“堵歪门”,同时,也在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正门”,加强校园贷服务和产品创新,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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