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趋势:银行同Fintech企业合作将井喷
观点 Jason,Jones · Lend Academy 2017-05-18 阅读:3417
北卡罗来纳州的“信用合作社联盟年会”(CarolinasCreditUnionLeague)邀请了当地最大的30家信用合作社掌门人。虽然在整体银行业中的相对规模较小,但这些信用合作社(CreditUnion)在南北卡罗莱纳州的同领域内属于最大型。
我惊喜地看到,在场CEO们渴望建立同金融科技企业的合作。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银行应与Fintech企业展开合作的理由,以及银行如何收购或建立自身旗下的Fintech分支。
由恐惧到合作:小型银行的态度转变
据Manatt调查报告统计,高达72%的美国区域性银行和社区银行将在今年同金融科技企业展开合作。我也在年会中对到场的30位CEO调查取样,在这个较小的样本范围内,仅有3个信用合作社同金融科技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两家与NCR在支付业务上合作,还有一家同手机银行的app开发商合作),其余信用社都非常渴求类似的合作伙伴关系。
下图为美国现有的三种银行与网贷企业合作方式。由于银行普遍偏保守,通常会谨慎地选择合作,而不是大手笔收购与自创金融科技分支业务。

银行与金融科技关系表
合作才能共赢:银行与金融科技关系总览
1.BFB模式(银行-金融科技企业-银行)
在这种合作关系中,银行利用其渠道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网贷平台负责为贷款定价,而银行利用其存款提供资金。这种模式的典型案例是:摩根大通与OnDeck、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与Kabbage、区域金融银行(Regions)与Avant。
2.FFB模式(金融科技-金融科技-银行)
在这种合作关系中,网贷平台利用自身渠道获取借款人,并利用自有技术为贷款定价,而银行则为贷款提供资金。这一模式的典型案例是:LendingClub与三菱东京UFJ银行旗下的美国Union银行、以及LendingClub和由200家银行组成的社区银行组织BancAlliance的合作。
3.BFF模式(银行-金融科技-金融科技)
在这种合作关系中,银行利用其渠道获取借款人,但是网贷平台为贷款定价并提供资金。典型案例是:区域金融银行(Regions)与Fundation、以及社区银行Radius与Prosper。
仅有两家银行建立了自由平台

高盛于2016年11月正式推出了首个由美国银行业自创的网贷平台—Marcus,是行业的重要里程碑,表明银行和网贷平台是可以共存的。
高盛先收购了通用电气资本的消费银行业务,包括160亿美元的存款账户,从零开始自行搭建了网贷平台。这属于上文提到的FFB结构,即由网贷平台发放贷款并为贷款定价,但由银行以自身资产提供贷款资金。
美国首家大型银行建立的网贷平台
年利率5.99-22.99%,中位数为12-13%
FFB模式—消费金融—企业内部
平安集团在2013年建立网贷平台陆金所,成为首家拥有网贷平台的金融服务公司。这个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在金融服务公司内部高速成长。
陆金所利用平安的资源迅速扩张借贷业务,并不断向财富管理及机构交易扩展。三家平安系子公司合并组成了陆金所控股公司,是个身价180亿美元的金融科技“独角兽”,轻松跻身世界金融科技企业前五强。
首家在2013年成立自有网贷平台的金融公司
充分利用平安体系快速扩展陆金所业务
三年估值增长至180亿美元

(根据平安2016年三季度报告整理)
他们也采用了上文所述的FFB结构,即网贷平台发放贷款并为借款人定价,银行则利用其存款购买这些贷款。
SunTrust位列全美前25家银行
美国最大的非担保消费借贷平台
定位为低成本贷款提供者
在车贷、家居改装及债务重组等领域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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