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对金融租赁公司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最高补贴500万
融资租赁 苏格格 · 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2017-04-07 阅读:3117

日前,郑州市下发《关于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对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法人机构每平方米补贴1000元,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并提出到2020年力争培育2—3家注册资本超10亿元、年业务量超100亿元、年上缴税收超5000万元, 专业特色鲜明的金融租赁龙头企业。
《意见》指出,从政策上,要规范金融租赁公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创新商业合作模式,探索租赁物、租赁资产处置创新。
从财政补贴上,对新设或域外迁入的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郑州市政府将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1.5%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域外金融租赁公司在郑州市设立分支机构 (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万元。对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购租办公用房的给予以下补助: 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自其开业年度起连续3年给予租房补贴。
此外,对金融租赁公司新购入飞机给予登记费100%补贴,单机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此项补贴每年最高限额为200万元,累计补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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