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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 网贷资金存管指引正式稿已定 允许“大账户+小账户”模式

网贷 周假 零壹财经 2016-10-19

关键词:网贷资金存管银行

零壹财经近日从相关人士处独家了解到,此前传出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正式稿已定稿,具体定稿约在9月26日左右。


零壹财经近日从相关人士处独家了解到,此前传出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正式稿已定稿,具体定稿约在9月26日左右。

据透露,根据该资金存管指引定稿,网贷平台可采用“大账户+小账户”形式,该形式下,“大账户”必须是银行资金专用账户,“小账户”则是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或子账户。不限于银行二类账户。

此前的《指引》意见稿第十一条(八)提到: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根据上述人士所言,这意味着网贷资金银行存管已正式确定。

“大账户+小账户”模式成型

对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的确立,与10月13日公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相符。根据《方案》要求,网贷机构须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一位第三方支付人士向零壹财经表示,该小账户不限于二级账户,意味着该账户不限于电子银行账户,也可以是虚拟账户。

所谓不限于银行二类账户,是指不限于理财账户。按照划分,银行一类账户是和银行卡对应的账户,即全能账户;二类是理财账户,第三类是消费账户,在权能上,银行三类账户和第三方支付的三类账户刚好相反。

实际上,《指引》意见稿对此表述一致,即“为委托人开立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和平台自有资金账户,为网贷机构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分别单独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电子帐户是指银行、信用卡、及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提供电子账户管理等网上操作的金融服务,客户的信用卡号或银行帐号是电子商户的标志。在功能上,电子账户具备借记卡的大部分功能,能实现多账户管理,并享受投资、理财、融资、网上支付、公共事业费缴纳等全方位个人金融服务。

而虚拟帐户的设定很大程度上是着力于客户支付方便,其也须与客户银行账户绑定,相应也具有充值、支付、提现的交易平台内账户,实际上对应的是网贷平台虚拟账户,虚拟账户内的资金与绑定的银行账户对应,并受银行帐户资金的数量的限制。

已上线银行资金存管平台仅3.8%

目前,通常意义上的网贷资金存管分为三类,即: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存管。零壹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完成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有71家,占1860家正常运营平台(截至9月30日数据)的3.8%;已上线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的为29家。

此前的《指引》意见稿对开展资金存管业务银行和网贷平台提出资质的要求,其中对于提供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提出的资质要求包括“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等六项。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国内符合这一要求的银行应该不超过5家。

对于即将出台的《指引》正式稿,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与银行开展网贷资金联合存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它们正面临着从这一市场全面清退的局面。

从《指引》已定稿的局面来看,其正式公布可能就在近期,而考虑正在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其发布也可能安排在整治结束后。

目前,行业资金存管系统从开发到上线时间一般在三个月左右,时间较长的如积木盒子人人贷,其系统开发都在半年以上,《指引》意见稿中要求《指引》发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不超过六个月,这意味着,一旦指引发布,留给尚未进行资金存管接洽的网贷平台时间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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