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各国要自查征信、抵押品登记和破产制度的建设情况
互联网+ 孙爽 零壹财经 2016-09-13 阅读:6338
关键词:普惠金融,中小企业
关键词:普惠金融,中小企业
2016年7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发布公报指出,G20通过了由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lobal Partnership of Financial Inclusion, GPFI)制定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以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公报强调,G20鼓励各国在制定其更广泛的普惠金融计划时考虑这些原则,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计划。
9月4日-5日,G20在杭州召开期间,上述三份文件公布。其中,《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下称“落实框架”)提出,中小企业对全球就业岗位的创造、投资、创新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90%的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创造了超过50%的就业岗位,因此对全球经济复苏有关键作用”。
不过,《落实框架》表示由于各国情况很不相同,故未对“中小企业(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MEs)”做统一界定,各国在填写调查问卷时使用本国定义。
为促进各国的中小企业融资,《落实框架》向各国提出了三大方面的自评框架:信用报告、担保交易和抵押物登记、破产制度。
《落实框架》认为这三方面是应该优先进行改革的,它针对上述三方面分别设计了调查问卷,各问卷包含若干问题,每个问题有权重,各国应回答是否做到了相关事项并乘以相关权重计算出自己的得分。
《落实框架》将各国每个类别的得分都从高到低划分为三大类:发展完善(Developed)、发展中(Developing)和初期(Formative)。
G20提出,各国应指定一个主要负责机构落实上述工作。根据公开资料,2016年G20 GPFI的中方主席是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
2017年,各国评分的基线(baseline)将被收集,相关进展会被归集到一份统一的报告中定期更新,具体时间要求由G20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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