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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挂牌成立

网贷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 ·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 2016-09-09

关键词:调解中心北京网贷协会网贷

解中心成立后,将陆续开展五大工作,包括面向会员机构选聘调解员和预备调解员;组织调解员资格培训;建立与相关机构的日常沟通机制;组建和充实调解中心团队等。

9月8日,经过前期和相关组织机构的广泛沟通,与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合作,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房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陈清、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晶敏、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共同为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揭牌,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正式成立。

这是继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为响应指导意见“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推动网贷行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举措,也是继8月17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自律实践。在该办法中,第三十四条确立了行业协会进行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包括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受理有关投诉,调解纠纷。

北京网贷协会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依据新规,基于既有的1+3+N自律体系,率先成立调解中心,积极推动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

依照8月17日四部委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中小额分散的业务原则,为“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提供调解机制,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

该调解中心成立后,由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合规专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继泉出任中心首任主任,华城律所高级合伙人张宇锋出任副主任。


调解中心首任主任李继泉在成立仪式上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需要更多有效的沟通渠道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平台的合法权益,需要调解机制。调解中心将以新规为指南,着力打造多方沟通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帮助解决行业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助力互联网金融发展。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成立后,将陆续开展五大工作,包括面向会员机构选聘调解员和预备调解员;组织调解员资格培训;建立与相关机构的日常沟通机制;制定面向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行业-的调解机制;组建和充实调解中心团队。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是中国第一个网贷行业协会组织,是由网贷机构以及相关行业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专业行业协会,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自律社会团体。协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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