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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公共数据怎么用?来看《上海数据条例》

肖飒 · 零壹财经 2022-02-16 18:57:26 阅读:4386

关键词:上海数据条例公共数据数据安全数据授权

作者:肖飒   来源:肖飒lawyer  近年来,我国关于数据安全及保护的顶层设计处在不断强化的过程中,数据治理格局日益稳定。《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继出台并正式施行,标志着以上述三部法律为核心的数据合规制度体系基本搭建完成。 与此同时,各...

作者:肖飒   来源:肖飒lawyer 

近年来,我国关于数据安全及保护的顶层设计处在不断强化的过程中,数据治理格局日益稳定。《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继出台并正式施行,标志着以上述三部法律为核心的数据合规制度体系基本搭建完成。

与此同时,各地也依据相关法律,开始制定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具有诸多立法亮点和创新,尤其是在公共数据的管理与应用方面。

公共数据数量庞大,在全社会数据要素市场中占比最大,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社会对于数据管理的水平。今天,飒姐团队便和大家讨论一下《条例》中创新提出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

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相关条文解读

根据《条例》,“公共数据”被定义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即公共数据通常包括公共机构在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和公共管理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采集、生成并以一定形式加以记录、存储的各类数据资源。

《条例》中关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条款集中于第三章第二节中。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市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提高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市政府办公厅应当组织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明确授权主体,授权条件、程序,数据范围,运营平台的服务和使用机制运营行为规范,以及运营评价和退出情形等内容。市大数据中心应当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对被授权运营主体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本条规定,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数据的开发水平,而上海市政府作为授权运营机制的建立者应当承担起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以确保被授权运营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合法合规地提供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第四十五条规定,“被授权运营主体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依托统一规划的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提供的安全可信环境,实施数据开发利用,并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市政府办公厅应当会同市网信等相关部门和数据专家委员会,对被授权运营主体规划的应用场景进行合规性和安全风险等评估。授权运营的数据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的,处理该数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被授权运营主体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根据本条规定,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是一种有限授权,市场主体应用公共数据的场景会受到事先评估和审查,对于一些个人信息和商业信息的处理会受到相关特别法律法规的规范。

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托公共数据运营平台进行交易撮合、合同签订、业务结算等;通过其他途径签订合同的,应当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备案。”

根据本条规定,利用公共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进行交易,但相关交易必须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中进行,通过其他途径的必须在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备案。

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性质与目的

1、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性质


公共数据的运营需要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合作,实现能力聚焦、优势互补。数据运营是一项技术性强、市场化要求高的工作,政府作为掌握大量数据的主体却没有相应的能力来开发运用,与市场专业主体合作需要采用一种公私合作权益保障机制。而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和保障各方权益,这也为更大程度吸引多元市场主体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有助于增强新基建领域的创新活力。

因此,笔者认为,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应该被定义为一种特许经营,适宜按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逻辑进行规范。

2.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目的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目的与数据开放密切相关。根据上海市数据开放相关规定,“公共数据按照开放类型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非开放三类。”“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列入非开放类”。

无条件开放与有条件开放的数据都是指原始数据的开放,而非开放的数据因涉及隐私和安全,即使是以有条件的方式也不能让市场直接拿走。因此就要考虑以一种“可用不可得”的方式将此类数据的价值释放出来,但是不开放原始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前两种数据开放是直接提供“原材料”,而授权运营机制所提供的是数据产品和服务。

在非开放类数据变为数据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会涉及成本和专业能力,这些成本不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承担,政府也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因此就需要授权给企业,来对此类原始数据进行加工,以服务市场需求。这就能解决一些仅仅依靠数据开放不能解决的问题。

总体来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建立起一套激励机制,最终释放非开放类公共数据的潜在价值,向市场提供数据产品与服务,促进数据经济的腾飞发展。

三、写在最后

具体措施还有待细化,《条例》并未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授权条件、程序、范围、管理监督机制等具体情形予以明确,对于如何处理被授权运营的主体与公共数据原始持有人的利益关系也未做规定。

对于公共数据的运营平台的服务和使用机制,运营行为规范,以及运营评价和退出情形等内容,有待于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后续制定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中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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