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管

广州互金协会:网贷机构2月25日前须完成出借人风险提示工作

监管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9-01-31

关键词:出借人风险提示网贷机构广州互金协会

1月31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
1月31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

协会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的规定,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工作,提升出借人风险自担意识,保护出借人、网贷机构及相关当事情人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网贷机构在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须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出借人有以下三种行为时,马上弹出“风险警示语”,出借人须先阅读风险提示并点击确认后,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

(一)出借人登录网站、APP、微信小程序;

(二)出借人注册成为会员;

(三)出借人点击投标按纽。

二、出借人阅读和确认“风险警示语”,须出措人亲自操作,网贷机构不得默认勾选代为操作,“风险警示语”内容为:“风险提示:网络借贷为自愿,出借资金须谨慎。风险意识记心上,本息损失皆自担。”

三、“风险警示语”应位于屏幕正中位置,提示必须足够清晰醒目(红色大号字体),持续时间不少于5秒。

各网贷机构须于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上述出借人风险提示工作,协会将对各网贷机构的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所有渠道逐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至监管部门。

附全文: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上一篇>证监会发布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实施意见:允许亏损企业上市

下一篇>北京互金协会:行政核查启动在即 行业格局初定 平台当进则进、当退则退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耗时 141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