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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数据两法下,数字风控影响初探

观点 陈丽姗 零壹财经 2021-10-21 阅读:4563

关键词: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光信用经济数字风控

峰会上,曾光就数据两法的强调方向、数字风控新模式初探做出分享。
2021年10月21日,零壹财经·零壹智库主办的“第一届中国信用经济发展峰会暨2021第三届数字信用与风控年会” 在深圳隆重召开。本次峰会聚焦征信、大数据与风控实务,邀请政府、学术界、金融界、技术界专家和高管共同参与,助力深圳数字经济行业创新发展,探寻信用经济与风控的新征程。

峰会上,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发表了题为《数据两法下,数字风控新模式初探》的演讲,就数据两法的强调方向、数字风控新模式初探做出分享。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

数字两法为《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此外,此次演讲也包含了最近出台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数据安全法》,曾光认为有三个地方很关键。一是数据交易管理。政府监管机关认为这种数据是资源、红利。包括深圳的大数据局,未来会有更多的数据交易所成立,把数据当做生产力的资源使用。第二个数据的分类分级。第三是数据的安全管理。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曾光认为有几点比较重要。第一,数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需要坚持最小化同意原则。确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第二点是个人信息的跨境提供。即跨境提供个人信息需经专业机构认证。三是个人权利和义务。包括数据拥有者对数据的处置权,数据使用方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存储和使用。

曾光表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也很重要。一是正式稿拓展了“信用信息”的定义外延,助贷业务大部分将纳入征信范畴。二是断直连,即网络平台在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相关信息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从影响上看,互联网平台的信用评分服务可能面临切割,互联网平台借用征信从事信贷业务的主动性将削弱。未来助贷公司可能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联合其他机构一同申请获得征信牌照,二是与已有征信机构或将来可能设立的其他第三方征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曾光总结,多部涉数据法强调内容方向主要有三点,包括如何认定个人信息;如何认定数据处理活动性质;如何调整隐私政策、制度修订、APP页面等。

在数字风控新模式的初探这部分,曾光提出了7方面的看法:

一是数字风控下,通过担保公司进行承担的方式可能不会继续延续,小金融机构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数据治理、风险防控,要夯实风控、数据治理能力。
二是结合新模式下大数据平台“断直连”现状,可以寻求向技术输出转变,将以往的数据输出转换成系统输出。
三是处理数据核心是实行分类管理和敏感信息“同意”,数字风控应依据信息分类开发科学决策引擎。
四是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场景,数字风控采取差异化数据风控自动化决策,特别是银行金融机构要构建多样性业务场景。
五是非征信牌照的风控数据公司成本更高,流程更复杂。在未来没有持牌的情况下,风控报告、征信分、联合建模这些目前风控公司的业务输出模式的合规和成本是存在疑问的。
六是数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收到影响,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交换、数据销毁。
七是围绕数据的保护和运用,需要建立由内而外的数字风控合规体系,涵盖公司管理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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