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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保本高收益”是金融诈骗,收益率超10%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监管 任俊东 零壹财经 2020-09-21 阅读:13602

关键词:银保监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诈骗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为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并落实“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决策部署,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同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问题,提出风险警示:建议四个“正规”。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为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人民银行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决策部署,制定并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图1:《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办法》共七章,六十八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第二章金融机构行为规范,主要从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第三章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从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角度,进一步强化了信息知情权和信息自主选择权。第四章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对争议解决的程序性规定以及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第五章监督与管理机制,根据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就制度制定、协调机制、监管执法合作等进行明确。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银行、支付机构责任、高管责任以及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责任。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参照适用的机构类型、解释权、生效和废止等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持续做好《办法》的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要求,切实承担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答记者问表示:

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有五个:一是坚持金融监管问题导向的客观需要;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三是完善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履职需要;四是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迫切需要;五是更好回应基层呼声和社会关切的实际需要。

负责人表示,《办法》主要解决了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细化、落实上位法要求的问题。二是人民银行履职依据的问题。三是原有规定的适应性问题。四是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问题。原规范性文件没有配置相应罚则,对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震慑力有限。《办法》专章设置了法律责任,解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的问题。

银保监会: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同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于9月份联合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并取得了三方面成效:

一是提升城乡居民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发展,老百姓运用金融工具进行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是另一方面,金融产品更加多样化、复杂化。我们希望通过金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加大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宣传,让金融消费者知晓自己不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还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三是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应理清自身需求和可用资金,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还要懂得“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适度分散风险。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风险警示:建议四个“正规”

金融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负责人表示,建议四个“正规”。

一是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持牌机构。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持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

二是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要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线上线下渠道购买产品,该录音录像的要录音录像。

三是选择正规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应注意查验提供销售服务人员的金融从业资质,防范诈骗风险。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金融账户信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向不明第三方转账汇款。

四是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行为造成的二次侵权,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向消费者提示过代理退保行为可能隐藏的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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