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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陆岷峰:重构金融产品设计,纾困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最后一公里

陆岷峰 · 零壹财经 2020-09-21 19:11:27 阅读:4820

关键词:小微产品模式小微企业融资小微金融金融科技

摘要:文章认为小微金融产品的准入标准设计的门槛过高、脱离小微企业的基本特征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低下的根本原因,高标准准入的背景是金融机构的风险导向与经营理念。小微企业融资第一道门槛不突破,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最后一公里就走不完,即使再多的资金供给小微金融的交易成功率也不...

摘要:文章认为小微金融产品的准入标准设计的门槛过高、脱离小微企业的基本特征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低下的根本原因,高标准准入的背景是金融机构的风险导向与经营理念。小微企业融资第一道门槛不突破,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最后一公里就走不完,即使再多的资金供给小微金融的交易成功率也不可能提升。因此,根据风险适当性等原则和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设计适销对路的个性化产品,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个体小微企业融资成功率提高,全社会小微企业融资难才能得以根本的改观。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中的基石,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不仅仅表明经济生态圈健康与否,更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将小微企业的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也就自然而然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所关心、关注的热门话题。

着力于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与融资贵,社会各方、各个层面都作出巨大的努力,政策空间越来越大,服务手段越来越多,特别是本次新冠情对小微企业产生巨大冲击的负面影响,各家商业银行先后推出“零距离无接触贷款”等产品,采取不抽贷、不断贷、到期还息不还本等突破常规信贷原则的做法,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度难关。尽管如此,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并没有根本得到缓解,融资难与贵的呼声仍不绝于耳。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是否是决定小微企业融资交易成功准入门槛过高造成。即小微金融产品的准入标准与小微企业可供条件相距太远,因此,从解决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准入标准的设计入手,只有这一环节打通了,其他一切也就迎刃而解。

二、文献综述

目前,理论界与实业界就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贵的研究与实践已是相当的充分。其观点与对策也都从不同的角度、维度进行论述,穷尽了很多高大上的设计思路。一般的基本逻辑是在分析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形成的原因研究大多从小微企业本身、担保、金融机构的角度进行分析。

陆岷峰(2020)认为当前金融供给侧结构性失调是重要原因,因为目前大型金融机构占据了60%以上的金融资源,主要为其大客户服务,微型金融机构还不足够地多,金融供给侧结构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结构相错位 ,导致小微金融交易成功率低。 

许旭明(2020)认为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阻碍着银企之间的合作,金融机构出于风险的考量,因为信息不对称,产生对小微企业莫名的恐惧,从而选择远离小微企业的策略。

欧阳文杰等(2020)则认为小微金融成本高、风险大是关键,因为金融机构承做小微金融业务是出力不讨好,不仅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还要付出更多的管理成本,在资金卖方市场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没有必要去做小微金融业务。 

徐阳洋等(2020)认为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形成的原因无非是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外因是政策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大,内因是小微企业本身质态较差,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内因是最根本的因素,好的小微企业融资并不难,且成本也不高。 

陆岷峰. (2020)还认为当前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也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内部考核与激励机制,形成了对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的逆向调节机制,小微金融做的越多,经办行或客户经理可能收益越少,但责任却越大。因此,基层及客户经理没有承做小微金融的主观能动性,而所谓的终身责任追究制直接让小微客户经理对小微企业是可敬而不可近。

欧阳文杰等(2020)认为当前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发达、不专业、不尽职也是重要原因,因为评估、担保机构不按规则行事,无法为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合作提供双方都很认可的信息服务或信用服务。

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对策研究一般是针对原因提出的具体的措施。诸如将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来抓,通过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高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加强小微企业的管理,提高其创新能力的管理水平等等。

就专家学者的一些观点看,张欢等(2020)认为当前要大力提升小微企业的发展韧性,小微企业的发展韧性提高了,社会经济发展韧性才能提高,金融机构才能进一步看好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韧性是一个综合指标,是指在面对不可抗力的背景下其生存能力。

陆岷峰(2020)认为当前应当进一步精准表述融资难问题,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实行名单制管理,对于优质和鼓励发展的小微企业纳入政府及金融机构的考核与监管视野,用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除以纳入视野的小微企业数,此时贷款率如低才是真正的难;要充分尊重市场与银行的选择,对于大的商业银行由于集中了太多的金融资源,要求大型金融机构充当小微金融最主要的供给和担当者。

周军煜等(2020)认为当前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要将民间金融合法化,要通过大量的草根金融机构的涌入,使机构、供给相对于小微企业足够的多时,融资自然而然不紧张和低成本;要大力发展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业务,让小微企业的内源性融资成为最主要的资金融通渠道。

现有的研究成果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与难提供了极为有效的理论指引与实践指导。其不足大都从宏观或中观上对小微金融难进行分析,忽略了小微金融融资难的基础,因此,出台了很多政策虽然解决了小微金融供给量的条件,然而,由于忽略了小微金融个体的问题分析,因此,其政策往往处于表面、没有直达痛点,因而,效果迟迟不理想或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文章认为小微企业融资是一个集合概念,集合概念的小微企业融资难应当是由若干个小微企业融资难组成,单个小微企业如果融资不难,也就无所谓难与不难了。通常情况下,融资交易成功的小微企业就不会再提融资诉求,而提出诉求的往往是融资交易失败者。失败的首要原因是由于需求方往往不符合资金供给者事先设定的条件,需求是固定的,融资成功概率高低就取决于准备入标准的松紧。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就单笔小微金融的融资交易进行解剖分析后发现,由于资金供给方提出的产品准入条件与小微企业可能提供的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产品的交易成功概率极低,而从产品的供给方情况看,金融产品设计门槛过高,没有体现小微企业的属性特征等。因此,重构小微金融产品的设计,拉近供需条件距离才是提高小微金融融资交易成功率的关键。

三、小微企业融资的产品痛点与产品重构的思考

(一)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单个小微贷款失败的供给原因来分析:

1、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条件多且苛。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的准入条件设计是按照劣质小微企业的“劣币”的行为进行顶格设计。这个假设本身是有问题的,因为恶意跑路、逃废债的“劣”质企业毕竞是少数。而现实中,各家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产品条件虽大同小异,但在基础条件上却一家比一家多,似乎条件越多越苛刻风险控制水平越高。将很多个性化的问题也作为产品准入的基本条件。据迪普思数字经济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商业银行规定小微企业要取得贷款须提供的资料要件约36项,填写的涉及到的要求是过百个项目,提交的书面资料过百页,通常情况下,限制条件越多,符合条件的一定越少,而有些条件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因此,正因为这繁而多的条件,将众的优质小微企业挡在了金融门外。

2、企业贷款产品名称很多,实质内容没有变。目前,市场上可提供给小微企业的贷款名称可谓是多之又多,且一个比一个好听,甚至一个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产品也有几十种。然而,如果将这些小微产品去名称化不难发现,所有的小微金融产品其本质都大同小异,因为基本条件都一样,审批、流程一个不少。而在风险识别方法、运行模式、准入条件上最关键的部分基本没有什么突破或差别。这也是当今市面上有众多的小微企业产品,而交易率成功极低的本质原因之一。

3、没有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来进行设计。社会经济活动中,之所以分成若干个行业,一方面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结果,最主要的还是行业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带来的是管理上的差异性。而处于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其本身固有的禀性是不相同的,与之相对应的金融服务也必须有差异性。目前,从小微金融产品来分析,几乎很少有按行业来对小微金融产品进行设计的,实际上,由于行业的差异性,资金供给没有一路绿灯的通行的证。而正是因为如此,小微金融产品针对性上明显不足。

4、没有根据小微企业不同发展时期、发展阶段来设计。小微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其自身的条件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小微企业一般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到衰退期(或新的初创期)四个阶段,成熟期是小微企业最为完善的阶段,技术相对成熟、市场相对稳定、管理相对科学、风险相对可控,这一阶段的小微企业实际是各金融机构争相配置的对象,而且还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突变,做大做强做优,这一时期小微企业基本上是符合金融机构产品准入条件的。但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没有初创期和成长期就不可能有后来的成熟期,恰恰融资难是难在前两个阶段,也是最需求金融机构支持的阶段,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在设计上基本上是按成熟期小微企业标准来设计的,因此,处于前两个阶段的小微企业基本上由于产品准入的标准而被拒之于门外。

5、要素与大企业流程一样。一个成人用品店,即使是产品数量再多、品质再好,对于小朋友这一消费客群而言,边际效用为零。同样,金融机构尽管设计了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但完全是按大中型企业的标准来设计的金融产品,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产品本身无懈可击、十分完美,但是却不适用。根据迪普思数字经济研究所的调研报告,约有75%的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基本上是大中型企业金融产品的复制,仅仅是名称上不同而已,其准入、评估、要求等几乎一模一样,而且,出于小微企业的风险考量,还会增加若干限制条件,有些还是带有明显的岐视性条款。

6、审批的主观意识较强。小微企业由于非结构化数据较多,个性特征比较明显,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也较大,因此,在信贷审查批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者的主观评判选择权较大,可以说,小微企业每笔贷款都可以找到贷的理由,也可以找出不贷的理由,个人的裁量权较大。如一个小微企业即使是报告期财务数字极差,决策者可以用符合产业结构、长远财务效益可期等理由找出贷的理由,如一个小微企业报告期各项指标很好,但决策可以以未来预期不好原因给予否定。

总的来说,当前小微金融产品个性化、差异化不足,造成产品针对性、应用性不强,失去了产品供需交易成功的基础。解决小微金融融资难的问题,须从小微金融产品准入标准设计入手。

(二)小微企业产品设计的基本原则

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设计之所以出现门槛过高、标准过严,以至于将大量的优质小微企业被错杀,根本原因在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文化,特别是小微企业产品设计的基本原则出现偏差,现在大多数金融机构强调信贷风险管理提出“零风险”的目标,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必然是按照服务对象中各种风险可能的极限进行风险防范措施的顶格设计,对信贷从业人员实行过度的责任追究与认定。实际上,金融机构本身是从事高风险的企业,是在风险管理中实现溢价,存在可容忍的风险是很正常用的,正是因为这一点,在监管制度设计上,要求金融机构按照信贷余额提取风险准备金,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因此,适时调整金融机构的信贷文化,优化小微金融产品的设计原则十分必要。只有坚持科学合理的小微金融产品的设计原则,金融产品才能更有市场,也才更接地气。

1、适当性标准原则。所谓适当性原则表示小微金融产品准备入条件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而必须是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小微金融产品的适用性。首先要坚持风险底线的原则,不能以放弃风险管理来进行所谓的小微金融产品创新,不能用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去解决另一个问题;其次产品的设计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坚持市场定价,尊重市场规律;第三对小微企业的扶持程度必须在商业银行容忍范围之内,即在与其他产品比较过程中,不能过多失去竞争优势。

2、实质性风险控制原则。即坚持内容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风险可控,不必过多拘泥于贷款的形式。实际工作中,繁杂的手续是经办人员推卸责任的一种手段,完成规定的动作,表示尽责尽业,而正是常常表面形式、要件合规,却隐藏许多不负责、不作为。否则,为什么在这样多手续要件情况下,仍然有这样多不良资产的产生。民间一些个人间的借贷仅仅是一张借据有些甚至连借据都没有,但仍然到期按时收回本息,这实际上主是是出借人对借款人实质性风险情况的了解,因此,现在看来,借贷业务风险的大小并不完全取决于手续的繁减,而是对实质性风险的判断是否精准。

3、小微企业的本质特性原则。产品是否适销对路并不完全由供给方说了算,更主要取决于需求方的满意度,对于小微金融产品,最主要其是否符合小微的本质特征,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的产品需求特征概括为“短、频、快、小、急”,即小微金融需求用款时间一般较短,但频率较高,办贷的手续要简单、快捷,金额比较小,而在提出申请用信时间往往很着急。因此,小微金融产品设计的再高大上,但不能符合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的这些需求特征,往往也不适用。而在“短、频、快、小、急”的产品特质下的小微金融产品必须手续简、审批快、效率高才行。

(三)从产品的角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思路

如何才能提供适应当小微企业产品需求特征的金融产品,实现小微企业产品重构,要在尊重小微金融产品设计原则的基础上,须对现行的金融产品的设计文化、定位等进行深度改革。

1、设计不同时期的产品,实现产品种类定制化。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是如此,他要先后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而对应的金融产品也要分别与不同时期的小微企业特点相吻合,或者说,其设计的准入条件应当根据小微企业的可能进行设计,在风险判别上也是有所差别的。初创阶段看小微企业成长性、创新性,成长期主要判断他的生存能力及未来的预期以及小微企业指标的协调性;成熟阶段看他发展的稳定性。对于衰退期的小微企业要判别其是无救还是重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通过不同时期产品的研发,供给,满足不同时期的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2、创新小微产品模式,实现产品运营个性化。小微产品不在于名称多少,而在于模式是否有真正突破,模式上的创新主要是准入条件、审批流程、风险识别方法、风险控制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既要设计批量化的小微金融产品,也要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尽可能快捷、方便的个性化产品。

3、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实现产品风控专业化。产品准入门槛高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风险设别能力差而采取的无纳之举,如果能精准、快速地识别小微企业的风险,科学预测未来风险、实时监控住现实风险,金融机构完全可以降低金融产品的准入要求。因此,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金融,已经为金融机构精准识别、管理小微金融风险提供了可能,金融机构通过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增加科技基因,将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嵌入到风险管理全过程中,通过先进的技术对风险进行精准判断,科学计算现金流,提高运营效率,从而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的准入门槛提供可能性。

4、开发行业特征产品,实现产品供给多元化。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是不同的,工业企业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供应链过程,而商业企业只有当中的一个阶段,生产、商业、农业等不同行业之间的小微企业的经营特征显然是不同的,因此,小微金融产品的设计要按照行业特征的要求进行行业产品设计,与小微企业不同时间,形成网格化产品供应体系,形成多元、个性化的产品体系。

5、设立存贷合一账户,实现操作速度快捷化。实现小微企业用信最便捷、同时又能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获得最大收益的方法是实行存贷合一账户管理模式,当小微企业这一账户出现借方余额时,可以计付利息,而当出现贷方余额时,可以计收利息,当然贷方余额是由金融机构核定范围内透支运作,似同贷款管理,一次授信,反复使用。操作起来十分的简单、快捷,完全适应小微企业的的便捷化的要求。

6、减化手续与流程,实现流程管理简单化。一是大量的背调信息应当由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系统来实现,而并不是要求小微企业填了一遍又一遍的资料,二是对于续贷的小微企业,除更新资料外的,初始资料应当视同有效;三是能电子不纸质的原则,推进数字信贷管理;四是大幅度减少评判指标;除了营业执照等少量证明其身份的证件要素外,能少则少。

7、大力发展互联网贷款,实现产品供应线上化。与线下贷款相对应的是线上贷款,最近国家银保监向社会发布了《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线上贷款提供了法律依据及管理规范,也为线上贷款提供了极为较大的发展空间。同线下贷款相比,线上贷款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本着小额、分散、快捷的原则,为金融机构的小微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了新的通道。因此,金融机构要根据线上贷款的特点,设计出一切能够线上实现的小微产品,通过平台化建设,线上申请贷款、大数据自动收集信息、智能机器人审批贷款、物联网等构建新型的风险控制系统、预警系统等,从而,让小微企业有一个更多的产品模式的选择。

四、结语

小微企业融资宏观方面宽松的政策是微观政策实施的基础与前提,而微观产品的设计操作是宏观政策目标实现的基础,两者相辅相成,在宏观政策十分宽松的背景下,微观的产品设计是解决小微金融迈向成功的关键中的关键。因此,在推进小微金融发展过程中,集中精力根据小微企业的本质属性特征,优化产品设计,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小微金融成功交易的基础,是当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最基础性工作。

(阅读原文,请到《中国知网》下载《从优化小微金融产品设计入手纾困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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