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地方监管关于银行贷款政策后续:股份行按身份证决定属地银行放款
第一消费金融 · 零壹财经 2019-01-11 13:12:58 阅读:4242
2019年1月9日独家向第一消费金融透露《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的知情人士再向第一消费金融透露:
“有股份制银行今日已由总行传达政策,借呗资产按借款人身份证号区分,各地分行分别放款,拒绝杭州分行一家独大,且资金已提价50BP,未来有进一步提价可能性。”
前述知情人士还称,还有两个省份年前或会发文跟进,但省外允许20%的放款。
跟前述反馈不同的是,蚂蚁金服公关引用上证报的报道向第一消费金融表示,“浙江银监局今天的表态,网商银行作为互联网银行开展纯线上业务,不在此次风险提示范围内。”
第一消费金融查阅该报道发现原来表述为,“本次监管提示仅对辖内的城商行、民营银行的互联网联合贷款进行风险提示,引领其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没有联系。同时,网商银行作为互联网银行开展纯线上业务,不在此次风险提示范围内。”
由于浙江银保监局管辖范围内的民营银行仅杭州网商银行、温州民商银行两家,而后者线上联合贷款业务规模较小,那么“民营银行的互联网联合贷款”即网商银行的互联网联合贷款,这就与后面称网商银行“不在此次风险提示范围内”构成涉嫌自我矛盾。这里一种理解是浙江银保监局针对的行为是传统银行(主要是城商行)为开展联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提供资金支持。
假设浙江银保监的政策引起其他省份跟进,从银行资金如何触达借款人这个角度来看,工、农、中、建、交五大行,拥有全国展业权限的12家股份行,24家已经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68家信托,69家金融租赁,25家汽车金融公司显然是商业银行资金属地放款被限制后的受益者。至于279家网络小贷公司由于其牌照并非来自银保监会,而是地方金融办,其命运存疑。
附属材料:浙江银保监局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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