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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踩雷还款履约险,偿付能力降到负,这家保险狂亏8亿

第一消费金融 · 零壹财经 2018-12-07 09:02:01 阅读:4348

关键词:偿付能力履约保证险贷款保证保险长安保险

2018年12月3日,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资信”)发布《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2018年4季度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称由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保险”)信用品质下滑,决定对其开展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债资信针对长安保险...

2018年12月3日,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资信”)发布《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资本补充债券2018年4季度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称由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保险”)信用品质下滑,决定对其开展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债资信针对长安保险的评级结果显示,在主体级别方面,将其由A调整为A-,评级展望为列入信用观察名单;在债项评级方面由A-调整为BBB+。评级展望为稳定。

长安保险主营财产保险,于2007年9月29日经原保监会批准开业,总部在北京,注册资本16.2亿。

2018年11月14日,长安保险发布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财务状况大幅恶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大幅下滑至-41.5%,远低于监管要求;2018年前三季度,长安保险合并口径亏损7.62亿元;所有者权益由年初7.16亿元大幅下降至-1.06亿元。

长安保险的保证保险业务大量垫款,计提大额减值准备,追偿回收金额及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由于大量现金流出,长安保险出售大规模金融资产,投资状况明显恶化,流动性压力较大。

长安保险3季度报告显示,长安保险对保证保险业务计提减值准备及准备金约4亿元,导致当前亏损增加。

保证保险业务收入占比很低,2017年仅占原保费收入的5.68%,且近年占比显现逐渐下降趋势,但该业务开展时间较长,累计风险敞口较大。受到近年宏观经济下行及去杠杆政策影响,保证保险业务垫付资金较往年大幅上升,2018年前三季度,长安保险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流出为26.33亿元,而去年同期该金额仅为12.14亿元,现金流大额流出主要由于信用保证业务垫付资金。

同时长安保险形成大规模应收代位追偿款,截至2018年9月末,应收代位追偿款由年初2.14亿元大幅上升至10.82亿元,长安保险开展信用保证业务可通过处置或转让资产追回垫款,弥补部分代付损失,但回收的金额和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近期资产价格处于下行阶段,市场交易活跃度下滑,长安保险短期内变现大量资产,处置回收难度加大,需持续关注资产处置进度及回收情况。

为了满足代偿款资金支出需求,长安保险大量出售投资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年初25.18亿元大幅下滑至13.9亿元,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规模均有所下降,叠加近年资本市场表现不佳,长安保险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负,进一步加重亏损,2018年三季度,长安保险净利润下滑至-7.62亿元,期末其他综合收益仍有1.55亿浮亏,盈利能力恶化。

流动性方面,长安保险现金支出压力较大,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3亿元,截至2018年9月末,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为83%,综合流动比率(1年内)为62%,由于大量出售金融资产,长安保险尚未出现流动性风险,未来流动性压力仍然较大。

长安保险偿付能力不足,资本金不足,监管尚未对其采取措施,长安保险正积极推进增资扩股方案补充偿付能力,力争年内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具体落地时间有待观察。

由于长安保险计提大量减值准备,3季度末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由正转负,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远低于监管要求,针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监管机构可采取限制业务范围、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接管等措施。据财联社报道,目前,监管已经介入,要求长安保险尽快停止与P2P的合作,加大催收力度,通过增资等方式缓解偿付能力压力。

裁判文书网显示,长安保险的股东高能控股有限公司、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以及长安保险厦门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后述四家均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即坊间所称“老赖”。

据财联社报道,长安保险落得今日惨状是由于遭遇P2P爆雷潮。长安保险此前销售的融资型保证保险,其中有P2P网贷履约保证险,截至目前为P2P赔付近20亿,直接导致其偿付能力为负。

履约保证险是P2P增信的一种有力手段,目的是获取C端投资人的银行存款用于放贷。履约保证险采取的是抵押担保的形式,借款人提供房、车作为抵押,由保险公司按照房、车的评估价打一个折扣来承保——借款人违约,资金方追债时,保险公司代替借款人向资金方偿债。在赔款垫付后,保险公司形成大量代位追偿资产。借款人违约后形成的房、车抵押物形成长安保险的应收账款,此部分资产在进行偿付充足率计算时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打折,导致长安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变为-41.5%的结果。

据财联社统计,长安保险合作的平台有存利网、精融汇、土豆金服、融金所、微财富、钱保姆、好利网、予财网、和信贷邦融汇等10家。

业内人士告诉第一消费金融,近段时间加保险的资产在市场扩张迅猛,原因是资金方青睐加保险的资产。资金方对加保险的资产的考核,甚至将重心放在考察保险公司方面而不是助贷机构的资产方面,比如考察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XX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某一水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某一水平、评级不低于X级、保监会SARMRA评分不低于XX分,等等。

但实际上,资金方的这种做法引起一些助贷资产方的不满,原因是资产方认为保险公司大多数只是个通道,实质的偿付还是依靠资产方在借款违约后兜底偿付而已。也即是说,资产方认为资金方让保险公司在中间收取一次费用完全是加重负担且实质不分担风险的行为。第一消费金融认为,资产方有这种质疑,原因大概是没有遇到长安保险这种真正可以偿付到裤子都掉了的实诚保险公司。

据一份长安保险与北京融X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融X代”)签署的保险合作协议,长安保险承保借款人未按照与出借人签订的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险费率原则上与借款协议中借款期限挂钩,短期费率为三个月及以内0.6%,半年期及以内1.2%,一年期及以内为年化的2%;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最短不低于1个月;保险金额为债权的本息总额,承保区域被北上两地;需融X代首期缴纳的风险备付金为500万元,风险备付金的缴存标准为融X代推荐或撮合的贷款的余额的十分之一。在借款人逾期后,融X代代表被保险人向长安保险索赔,长安保险则在收到融X代的理赔材料及代偿证明后3个工作日内,长安保险划扣风险备付金专用账户中的风险备付金用于保险赔付。在长安保险赔付后,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长安保险赔付后的下一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周内,融X代补偿甲方100%的赔款;赔付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长安保险赔付后的下一个自然月最后一周内,融X代根据长安保险或长安保险指定的第三方(抵押权人)的授权委托处置借款人的抵押物,将赔款100%摊回甲方。

以上是实际还是由助贷资产方兜底。业内人士提供的一份长安保险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条款显示,“投保人未能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单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按照合同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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