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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基于金融劣根性的视角析金融乱象的根源及治理

陆岷峰 · 零壹财经 2019-10-11 11:56:41 阅读:6561

关键词:金融乱象金融劣根性金融治理

【摘  要】:由于金融劣根性存在,金融治理与金融乱象作为一对矛盾始终存在,只是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各有特点。近两年政府部门针对金融领域乱象展开专项整治,但治理目标与任务远远未达到要求,为此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金融治理经验、教训,从中找寻现实治理工作的启示。虽然四十年来...
【摘  要】:由于金融劣根性[金融劣根性: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为不断寻求利益最大化,而反复突破监管红线获取超额收益的企业本性。]存在,金融治理与金融乱象作为一对矛盾始终存在,只是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各有特点。近两年政府部门针对金融领域乱象展开专项整治,但治理目标与任务远远未达到要求,为此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金融治理经验、教训,从中找寻现实治理工作的启示。虽然四十年来金融乱象的形式、内容等有所不同,但治理的原理应该相当,即始终坚持强监管、严监管不放松,根据新形势、新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一、引言

“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充分肯定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里经济建设取得的成果,国内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配合,然而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金融劣根性的存在,发展过程中催生出许多金融乱象。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要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习近平主持》],从其表述的转变可以看出当前金融领域乱象的严重性,及政府部门对金融乱象治理的决心和态度。

为此,自2016年开始,监管部门展开专项整治,对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行业进行深入治理。银监会在2017年全年对1877家金融机构的3452件案件作违规处罚,共罚没29.32亿元。证监会2017年全年作224件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达74.79亿元,较2016年上涨了74.74%。仅2017上半年,保监会处罚306家保险机构、共447人,罚没金额达6369万元。[数据来源:王宗祥《2017年我国新出台金融监管政策及其对金融业的影响分析》]应对互联网金融乱象, 监管部门针对不同业态加快出台合规政策弥补监管漏洞。在政策高压下,行业加速出清,存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大的金融乱象整治行动就有三次,小的、重点整治行动几乎年年都有。金融乱象的反复性、不断变异的特性让人们对金融监管效率、效果及方法产生了疑虑。这些年来,政府、监管部门在加强金融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为什么金融乱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根除,为此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金融治理的历史进行总结与回顾,通过对1993-1994和2010-2011两次大的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乱象治理工作总结,从中找寻对当前金融乱象治理的启示。

二、文献综述

(一)金融乱象定义及表现形式

金融乱象目前并没有统一定义。陆岷峰、徐博欢(2018)将金融乱象定义为金融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金融风险暴露、将风险传导至社会多个部门引起社会混乱的现象的统称。[1]该定义是通过对众多金融领域乱象形成、传播过程总结给出的一般解释。各金融领域均有乱象,且表现形式各异。如银行理财业务存在违规篡改理财协议内容导致的理财资金体内运行、虚构理财协议导致的理财资金体外运行和以银行名义骗取客户理财资金的诈骗行为等行为(刘明勇,2018)。[2]我国民间借贷表现出高利贷化和杠杠化的特征(李涛,2017)。[3]而非银行业金融领域大致可分为互联网金融乱象、非金融机构乱象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乱象(张家华,2017)。 [4] 通过对我国目前存在的金融乱象进行归纳分析,金融乱象的表现形式大致可分为金融机构的非理性经营行为、非法金融机构以及非法金融活动三类。其中目前较为严重的是互联网金融乱象、金融同业和理财市场乱象、产融结合和资本运作乱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四种。[5]

(二)金融乱象产生原因分析

(李涛,2017)认为我国民间借贷乱象极具中国特色,其特点高杠杆化和高利贷化与我国整体融资环境和民间借贷情况密不可分,其根源是商业信用的先天不足和银行信用的高度抑制对民间金融市场化的双重影响。[3] 封北麟(2018)对地方政府投融资乱象进行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投资既能加快当地发展也能增加自身政绩,而机构机构在其中有利可图。[6]易宪容(2018)试图从更一般的角度分析金融乱象产生的原因。他认为一方面中国的信用体系和与之匹配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完善,导致金融市场的信用由政府隐性担保,这会导致金融市场的滥用,最终中国金融既不服务与实体经济,也不服务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成为少数人的谋利工具。[7]另一方面中国金融体系成了一种公共品,使用者获益的同时整个社会承担使用成本,导致信用过度扩张超过了其可能性边界。[8]陆岷峰、徐博欢(2018)对易宪容的分析进行了补充,在其基础上融入了信用扩张机制,并对金融乱象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扩展,认为不健全信用体制下的信用过度扩张、金融背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利益驱动下的金融创新无边界、金融监管未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是金融乱象丛生的根源。[1]以上分析都存在局限性,个体金融乱象原因分析不具代表性,而整体分析中都有考虑到“人”在金融乱象中发挥的作用,然而并没有深入分析。

(三)金融乱象治理对策研究

余雪扬等(2018)对非法金融活动研究发现,我国非法金融活动具有存在较早、形式多样、屡禁不止等特点,共性原因在于监管不足、立法滞后、投融资体系循环不畅、消费者金融素养缺乏等,对于非法金融活动的治理需完善投融资体系、强化监管合作、加快立法进程、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9]郝臣等(2018)对我国保险业治理的发展和优化进行研究,指出我国保险业治理在治理环境、治理模式、治理创新、治理理念、治理目标、治理能力、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做好顶层设计、树立正确的治理思维、建立治理链条、形成治理合力、补齐治理短板、建立分类监管框架、导入IT治理和提升各方认同度。[10]陈少云(2018)认为强化金融消费保护是加强监管的核心要义,依法保护消费者是治理金融乱象的利器。政府应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打击隐藏高利盘剥、严重诱导欺骗、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实施金融消费文化战略;构建立体多元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以普惠性引导金融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1]谢卫(2016)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出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遵循四条原则:无论线上、线下必须统一监管标准;坚决抵制通过资金池搞期限错配;实行资金托管,提高风险标准;对应监管,每个业务类型必须有相应的监管部门。 [12]

(四)文献评述

现有文献对金融乱象的表现形式、危害、特点、治理措施等均有较深的研究,从法治、监管、金融准入等多方面提出的建议。但已有的研究成果仍存在三个方面不足:一是金融乱象反复出现的原因何在?二是人的劣根性与民族劣根性经常被提及,而“人”作为金融活动中最主要的参与者,金融是否也表现出劣根性?三是金融劣根性的表现形式,及与金融乱象的内在联系。从金融劣根性的角度思考金融治理,不仅可以精准地找出金融乱象产生的根源,而且可以从最初的金融本性来解决金融乱象产生的基础,从而可以治标又治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治理经验总结

(一)三次代表性金融乱象整治比较

我国经济体制四十年来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1949-1978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其次,1979-1992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最后,1993年至今的市场经济时期。[王娇君.浅谈中国金融体制的发展历程与改革[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08):16-17.]由于改革开放前我国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的整治经验无比较和借鉴意义,因此,本文比较1993-1994年,2010-2011年和2016年至今的三次最具代表性的金融治理历程。

1.金融乱象的主要表现

1993-1994年间GDP增长率超过13%,经济过热导致部分地区房地产热、通胀严重,而银行吸储难,违章乱拆借现象普遍;民间高利贷泛滥。2010年GDP增长率10.6%是2008年后历年最高,2010-2011这段期间内银行表外猛涨,影子银行泛滥,票据业务违规频现,而银行自身风险凸显,存款紧张,资金极度紧张。同时,民间融资增长过快、融资平台个案风险渐现等;2016年至今主要表现为金融同业与理财市场乱象、产融结合与资本运作乱象、互联网金融乱象、地方建设投融资乱象、非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金融机构。

从三次金融乱象的表现可以看出,有些乱象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反复出现,这与我国国情相关。如民间高利贷泛滥,主要在于农村地区金融可得性差,长尾客户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只能向高利贷.借款,其次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不到位助长了高利贷的泛滥;其他如炒房热、地方政府投融资乱象、银行间乱拆借等乱象也是由来已久,总结起来,这些乱象都可以说源于对利益的过度追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融合,我国衍生出许多不同形式的金融乱象,如互联网金融乱象,1993年互联网在我国处于萌芽阶段,2010-2011年间互联网金融公司快速发展,时有个案发生,至2017年网贷平台暴雷事件频繁上演,2018年6-8月内200多家网贷平台暴雷。三次金融乱象存在许多相似的表现形式,但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金融科技的融合也出现新的表现形式,乱象产生的影响也在不断的扩大。

2.金融乱象产生的背景

(1)金融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带来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从计划经济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3年我国开始尝试市场经济,1993-1994年处于转型过程,随后三十年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目前为止,我国的市场经济已有很大的变化。

(2)外部环境。1993-1994年间,中国经济还未完全融入全球化的浪潮,外部环境的冲击相对较小,直至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我国与世界的关联越来越紧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不断增加,如2018年3月开始的中美贸易战。2008年次贷危机后,世界范围内“逆全球化”思潮开始抬头,英国“脱欧”和美国竞选事件是其标志性事件。

(3)内部环境。1992-1993年间国内经济过热,投资热情高涨,导致通胀严重,1993年国内通货膨胀一度高达30%,1994年国内25%的消费品、生产资料价格同步上涨。而2010年,为降通胀,央行采取紧缩政策,共计5次加息,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扩大准备金存款上缴基数,流动资金变得紧张。2016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面临结构性调整和去杠杆的双重压力。贸易和投资低迷,实体经济不振,脱实向虚严重。但此时,互联网技术与移动通信技术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

3.金融治理措施及特点

1993年,政府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又称宏观调控16条),应对高通胀,投资热的情况。2010年,政府加大力度调控房地产、控制地方政府投资,银、证、保监会陆续出台《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收紧货币。2017年,国务院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形成一稳一行两会的监管体系,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稿)》;针对银行业,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 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会[2017]4号);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次大金融乱象的应对措施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其次金融乱象往往涉及混业经营管理问题,政府部门在应对金融乱象时能统筹兼顾各个部门。然而,几次金融治理措施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1993-1994年和2010-2011年的两次整治中,政府部门在解决各种金融乱象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并配合以行政和体制深化改革。而在2016年至今的金融乱象治理呈现出鲜明的特点。第一、继续用好经济手段,发挥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市场经济调节中重要的手段,金融治理需尊重市场规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第二、加大行政手段力度,纠正市场扭曲。许多金融乱象是由于市场资源分配扭曲造成的,就如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房价居高不下,调控效果甚微,甚至“越调房价越高”。在此情况下,经济手段很难发挥其作用,此番房地产整治,我国政府部门明显加大了行政手段力度。第三、合理预期管理,引导市场走向。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明确了中央调控房价的态度,合理引导市场对未来房价走势的预期,配合强力的调控政策,基本实现遏制房价上涨势头。第四、金融监管也注重市场约束发挥的作用。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效率低,成本高,效果差,当前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拓宽监管渠道,更加注重市场约束发挥的作用,引导市场约束机制对金融监管的积极作用。这些方法对当前金融乱象的治理都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对三次金融乱象整治行动的总结

三次大的金融乱象区别在于出现了许多新形式的金融乱象,其中最主要的是互联网金融乱象。1993-1994年与2010-2011年间金融乱象几乎都发生在传统金融行业,除了2010-2011年间发生的几起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个案,与之相比的是2016年互联网金融乱象。短短6年时间里互联网金融以几何倍级发展,不仅在业态上,在数量和规模上更是天壤之别。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1993-1994年,互联网在我国处于萌芽阶段,移动通信设备还不普及,只有少数人拥有。到了2010-2011年,虽然互联网得到快速发展,且老式手机为主的移动通信设备虽已普及,但智能手机还未普及。随后几年,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实现飞跃式发展。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与互联网金融发展间的联系可以得出结论:第一、金融技术的出现带来了金融新业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两者缺一不可。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都成熟后带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二、金融技术与新业态的发展速度相匹配。我国自2011年智能通信技术面向市场后,该技术发展的速度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一样成几何倍级增长。

除此之外,有些金融乱象反复出现,可见这些乱象未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金融乱象早已有之,且治理均未能取得根本性成效,金融乱象反复出现的原因何在?通过对三次金融乱象产生的原因进行探究可以总结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最大化冲动引发的创新无边界造成对社会其他资源的践踏。其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利益最大化冲动下造成的金融市场过度使用。改革开放后,我国走向市场化经济之路,然而中国的信用体系和与之匹配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不完善,金融市场的信用由政府隐性担保,金融体系变成了一种公共品,使用者获得收益的同时让整个社会承担了使用成本,我国政府、企业及居民都偏好于过度使用金融市场来谋利,导致信用过度扩张超过了其可能性边界。二是利润最大化冲动下引发的创新无边界。金融创新推动金融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难度,一方面是监管政策缺失导致的监管不足,另一方面是对技术升级带来的金融新业态研究不充分导致的监管滞后。在利益最大化冲动的驱动下,过度创新往往成了资本套利和规避监管的工具,违背了金融创新的本源。

人的劣根性是长期养成、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金融乱象反复出现,四十年来的治理未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金融也表现出劣根性。通过对金融乱象反复出现的原因分析,可将金融劣根性定义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不断寻求利益最大化,而反复突破监管红线获取超额收益的企业本性。“人”作为金融活动中最重要的参与者,在金融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其金融决策或潜意识行为往往会给金融活动带来重要影响,要想要把个中关系阐述清楚,最具要害者有三。其一关乎概念:人的劣根性与民族劣根性常常被提及,而金融劣根性的概念从未被提出;其二关乎金融劣根性本身:劣根性是人的潜意识心理,金融劣根性具有怎样的潜在心理,即金融劣根性的主要思维方式;其三关乎本质:金融劣根性与金融乱象的内在联系及运行机理。

四、金融乱象与金融劣根性的内在联系

(一)金融劣根性

人的劣根性既包括不良习惯,如缺乏目标、做事半途而废等;也是一种心理反应,人潜意识的判断,如旁观心理、丛众心理、例外心理等。引申出的民族的劣根性是指一个民族的绝大多数人都有的共同的、严重的缺点。这种缺点可能是由于人种关系天生的,也可能是这个民族的社会环境造成的。“人”作为金融活动主要的参与者,人的劣根性往往会在无意识中参与到金融活动中,从而导致金融的劣根性,即不断寻求利益最大化,而反复突破监管红线获取超额收益的企业本性,这是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参与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都有的共同的、严重的缺点。这种缺点可能是由人的劣根性产生的,也可能是不同国家金融、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理解金融劣根性与金融乱象的内在联系,须先理解金融劣根性的思维方式。

(二)金融劣根性与金融乱象的内在联系

本文分析了金融劣根性主要的思维方式,并结合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乱象的表现形式、特点、危害等分析金融劣根性与金融乱象的内在联系。

1.监管套利

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理性的市场主体往往会选择最优的交易策略。当一个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种交易策略实现,且对于不同的交易策略,监管制度存在着不同的对待方式时,经济主体只会选择花费最小成本的交易策略。监管套利正是这种基于不同制度间的差异性,来获取最大利润或最小成本的经营行为。监管套利往往是通过转变业务形式、市场主体、监管主体等方式来实现,如影子银行的滋生与扩张,协助了非标市场的成长,表外理财业务规模迅速攀升,使得我国金融体制的监管难度加大,金融风险蔓延。

2.唯利是图

金融具有逐利性,把利益看成是金融活动唯一的目的,而不考虑其他如风险等因素的影响。金融唯利是图具有诸多表现,如炒房现象,房地产火热的主要原因是回报率高,大量的金融资本投入到房地产进行炒作,哄抬楼市,赚钱高额回报。金融唯利是图的另一表现为滥用金融市场。当前中国企业及居民都偏好于过度使用当前中国的金融市场来谋取利益,而政府希望通过信用扩张的方式来刺激经济发展,未考虑到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信用体系扩张过快正是我国金融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3.急功近利

我国金融经济建设往往急于求成,贪图眼前的成效和利益,而没有长远发展的考虑。如我国地方政府建设中存在投融资乱象问题,为加快地方建设,提高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增加自身的政绩,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通过行政手段阻碍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导致政府部门债台高筑,风险加剧。

4.效率低下

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是人的劣根性中的一种,金融的劣根性也具有效率低下的特点。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流程不够完善。复杂的流程往往导致金融信息传导的不畅,程序复杂,工作效率差。二是制度不够完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审批等各项环节进展缓慢,也是效率低的重要表现。三是员工素质不高。员工的工作素质极大程度决定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公司管理能力差。公司管理是公司运营的大脑,公司管理能力强,公司工作效率越高,反之,公司工作效率越低。同时,金融公司往往是为富人打理财富,故其本身并没有很强的意愿去提高工作效率,而若是为自己打理财富,则自身的工作效率会由很大提升,工作意愿也明显加强。

5.恶性竞争

恶性竞争主要发生在相同金融机构间,如商业银行间的储蓄大战。当金融流动性资源匮乏,银行资金短缺时,商业银行为提高储蓄率,吸收存款,不同银行间采取互相竞争的方式,如提高存款利率,发放各种福利的方式。然而这样的竞争往往会演变为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往往会破坏银行间正常竞争关系,扰乱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秩序。同时,小的金融机构在面对大型金融机构时由于资本实力不如大型金融机构,其竞争时往往处于劣势,加上自身实力有限,此时往往可能面临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具有快速传染的特征,小的金融风险也可能引发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6.嫌贫爱富

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往往是社会上层的有钱人,而无法享受到银行金融服务的客户称为长尾客户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主要包含低收入家庭、农民、农民工、下岗人员、老弱病残等。我国小微企业占比约为95%,创造大约60%的就业,50%的税收,60%的GDP,然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限制了小微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传统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都在18%-20%[ 数据来源:丁杰《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理论及现实悖论》]左右,这给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等借款人带来了还款的压力,减弱了还款意愿,易引发信用风险。因此,金融表现出只会锦上添花,不会雪中送炭的特征。

7.信息不对称获利

信息中介功能是金融的基础功能,正是通过该功能金融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作用。有些金融机构作为信息中介机构,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融信息,然而并没有通过这些信息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是用来谋求大量私利。同时,社会上也存在着“骗贷”等现象,大多数发生的民间金融机构上。由于这些金融机构的风控体系远不如传统金融机构,其信息收集、核实的能力不强,导致民间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有些借款人通过隐瞒自身真实信息等方式通过贷款审查,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给一些民间机构机构的正常经营运转带来影响。

五、当前金融乱象形式与对策展望

(一)当前金融乱象的主要表现

1.金融同业和理财市场乱象

理财市场存在发行主体多元、理财产品利息较高、违规代销、刚性兑付、承诺保本、销售误导、投向不明等问题。同业市场方面,部分金融机构过分依赖批发性的金融同业资金,资金大进大出,负债稳定性下降、成本上升,产品多层嵌套、结构复杂。信托市场巨额资金池项目爆仓违约引发社会震荡,银行非法通过信托通道开展违法违规业务。

2.产融结合与资本运作乱象

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一批实力雄厚的金融控股集团,通过参股和投资入股的方式控制了国内许多金融机构,并通过这些金融机构募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资本和境外投资市场,占用了大量资源,阻碍实体经济发展,助长金融脱实向虚,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积聚了大量潜在的金融风险,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2017年上半年,上交所共作出11份公开谴责,公开谴责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0%,19份通报批评,33份监管关注决定,涉及33家上市公司,共处理79名董监高,15家股东等合计96人次[     数据来源:朱宝琛《上交所:重点查处资本运作乱象等五类违法违规行为》]。

3.互联网金融乱象

互联网金融作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载体,为弱势群体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欺诈、虚假操作、投资者利益保护、信息安全、信用风险等。由于监管问题,我国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2018年6月以来的P2P暴雷潮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4.地方建设投融资乱象

国内通货膨胀严重、国有企业体制僵化、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等现象离不开地方建设投融资乱象的影响。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的各类金融工具,层层嵌套违规举债,变相融资,以加快地方建设,提高当地发展速度,增加自身的政绩。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和违法违规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银行理财和信托、证券等非银机构开放的各类非标类资管计划。目前,我国各类非标类投资总规模为35.975万亿元,这些非标类资产投资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比例大约为16%-26%,大致可预测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约为5.756-9.354万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封北麟《治理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投融资乱象》]。

5.非法金融活动及非法金融机构

非法金融机构以高回报为诱饵,进行欺诈活动。每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以20%-30%的速度增长,2016年以来已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1.9万起[     数据来源:赖秀福 《坚持重典治乱,创新手段治理非法金融活动》]。同时,校园贷、现金贷、暴力催收、高利贷等问题也与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密不可分。金融传销、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花样繁多,屡禁不止,影响恶劣。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加大力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全国新发5052起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795.5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8%和28.5%[据来源:《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 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 ]。

(二)金融乱象治理的对策展望

1.坚持严监管、强监管不松懈

金融的逐利性决定金融监管必须始终坚持强监管、严监管不放松。第一、立法要严。政策法规是严监管、强监管的基础。不阻碍行业正常发展的情况下,监管政策应越严越好。政策法规相当于行业红线、底线,只有底线够高,行业整体规范才能保障。第二、审查要严。审查既要包括定期检查,也要包括不定期巡查,固定的定期检查和灵活的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同时制定严格的巡查内容,不仅要包括金融机构基本信息,也要包括重要的运行信息和数据,进行穿透式检查。目前存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传统机构也或多或少将自身业务互联网化,因此审查时要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第三、处罚要严。对于触犯政策法律和行业红线的金融机构,绝不姑息,严厉处罚,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对整个行业进行震慑。

2.立足治本,提升金融行业的政治站位

我国金融治理措施不应就乱象治乱象,而应抓住金融乱象发生根源,治本而不仅仅治标。从根源上治理金融乱象最重要的是提升金融行业的政治站位。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紧跟中国中央领导人的决策,取得了高速发展。2016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乱象问题,严厉整治金融各金融领域乱象,金融部门应积极配合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党的领导、坚定“四个信心”、提升执政能力的意识。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向和力度,应站在整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好当前形势、以理论指导实践、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无论是监管部门、政策制定者、金融机构等都应该跳出个人和部门的利益,从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金融部门应提示境界情怀。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牢记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和宗旨,切实维护好小微金融,弱势群体的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把服务社会和贡献社会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

3.切实加强金融行业政治思想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金融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国内金融领域乱象丛生,国外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面对多元因素的影响,金融行业急需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既是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新时代的发展挑战,也是坚持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为了实现伟大的民族梦、强国梦。切实加强金融行业政治思想工作应积极向金融部门宣扬中华民族优秀精神,如奉献精神等。金融是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没有健全的金融体系,我国经济建设无法取得快速的发展。同时,金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金融部门应更加关注于服务他人,而不仅仅为取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应积极奉献社会,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应构建核心价值观和价格体系。当前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不正,其影响也在慢慢渗透到金融领域,为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也先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也要构建合理的价格体系。市场是调节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而价格是反映市场情况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价格机制扭曲,导致无法正确传递市场信息,因此需完善当前的价格体系。

4.金融乱象治理要从治理“人”开始

“人”作为金融活动主要参与者,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往往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将人的劣根性带入其中,为此需治理“人”从而达到治理金融乱象的功效。“人”的治理主要是通过提高金融从业者、投资人、借款人的金融政治素养来达到治理金融的功效。首先,针对金融从业者。既要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防止金融机构内发生内部风险,也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防止因金融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不够导致的系统错误。针对金融从业者的治理,可采取多种方式,如提高金融从业者准入标准,禁止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较差的人员进入金融行业;加强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政治素养等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加强专业知识培训,预防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加强道德素养培训,预防出现内部风险。其次,针对投资人。主要是加强投资人教育,防止投资人上当受骗,助长违法违规行为的气焰。加强投资人教育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多举办各种各样形式的投资人教育活动,可以是会议、知识竞赛、宣讲等形式。最后,针对借款人。应加强道德素养教育,提高借款人的还款意愿,防止出现恶意违约的情况。同时,加强金融机构客户间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共享,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借款人违约惩处。通过上述方法,对金融从业者、投资人、借款人的治理,可以提高我国金融乱象整治的效果。

六、结论

由于金融劣根性的特点,我国几十年来金融乱象反复出现,无法消除。因此,金融乱象的整治工作应是长期的,而不是运动式的。建立金融乱象治理的长效、有效机制应从金融行业自身定位出发,建立在金融劣根性的基础上,解决金融本性的企求,立足治本,提升金融行业的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金融行业政治思想工作、坚持严格监督管理不放松、坚持从治理“人”开始,金融乱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金融才能有序、有力、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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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9年3期(35-41),内容较原文有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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