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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英国最大短贷平台Wonga的兴衰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 零壹财经 2019-06-25 09:56:16 阅读:7711

关键词:授信法律责任股东风险高利贷

摘要 作为英国曾经最大的短贷公司,Wonga如何一步步走向破产值得后人深思。08年金融危机之后,以Wonga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金融公司迅速兴起,在满足普通民众信用贷款需求的同时,也埋下了掠夺性放贷、高利率的隐患。十年之后,针对金融消费者的不合理放贷行为被公之于众,随之而来...
摘要

作为英国曾经最大的短贷公司,Wonga如何一步步走向破产值得后人深思。08年金融危机之后,以Wonga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金融公司迅速兴起,在满足普通民众信用贷款需求的同时,也埋下了掠夺性放贷、高利率的隐患。十年之后,针对金融消费者的不合理放贷行为被公之于众,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民事诉讼。因此,Wonga也从风靡一时到了举步维艰的境地。金融公司的发展要遵守规则,金融监管要平衡效率与安全。

关键词

短贷平台 掠夺性放贷 高利率 金融监管 消费者保护

Wonga曾是英国最大的短贷平台,在创立发展十余年后,最终在监管和债务的双重压力之下破产。其引以为傲的自动信用评级系统不能满足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的监管要求,掠夺性放贷、高利率等不合理放贷行为招致铺天盖地的民事诉讼,且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披着技术的外衣掩盖既存的金融风险,皆是导致其破产的主要原因。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要平衡交易双方的利益,寻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一、英国最大短贷平台Wonga的发展历程

(一)Wonga发展的初始阶段

Wonga是英国一家从事“发薪日贷款”的小额信贷公司,核心业务是通过线上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在英国,类似的短贷平台还有很多,Wonga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它利用精密的算法和大数据对借款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贷款申请的决定。

要申请Wonga的发薪日贷款,首先申请人要有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且不是处于负债状态(not be in debt)。初次贷款时,借款人只要支付25英镑的固定费用,就可以获得一笔最高达200英镑的贷款,经营初期该笔贷款的月利率为1%(相当于13.8%APR)。[②]

Wonga有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如果借款人可以按时还款,那么他可以在下次贷款时获得额外的信用额度。比如,借款人按时偿还了第一笔200英镑的贷款,那么下次他可以获得的贷款上限为400英镑,如果400英镑的贷款如期偿还,下一笔贷款上限则调整为600英镑,以此类推直至1000英镑的信用上限。[③]

与P2P平台不同,Wonga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投资者的投资和公司的盈利。截止到2018年8月,Wonga一共完成了5轮融资,融资规模达到15850万美元。

2006年1月11日,创业初期的Wonga获得的种子轮融资来自于一家名为Local Globe的风险投资公司。Wonga Group Limited(简称WGL)成立于2006年8月4日,开始创始人们并未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潜在的投资者认为短期的小额贷款不会盈利。在被英国银行拒绝后,WGL于2007年6月1日迎来了Balderton Capital的首轮融资,这笔融资成为Wonga成功的基石。2007年9月18日,WGL成立在英国运营的子公司WDFC UK Limited(简称Wonga UK),也就是广为人知的 Wonga.com。

从2008年起,Wonga UK开始投入运营。此时的运营模式与前期相类似,借款人在线上提交申请信息,Wonga通过线上自动审核系统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到了2009年7月,Wonga的贷款数达到了10万单,通过这段时间的经营,Wonga发展了自动审核技术,并且大规模地降低了违约率。2009年7月,Wonga完成了B轮融资,并于同年12月推出了手机APP。同年,公司实现盈利,并且将违约率降低到了10%以下,低于银行信用卡违约率。随后Wonga向海外发展,截止到2011年,Wonga建立了数家海外公司。该年Wonga完成了第三轮融资,融资数额达到了7300万英镑。

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和投资者的加入,Wonga在英国的生意快速扩张。截止到2012年,Wonga UK发放了390万笔贷款,当年的贷款规模达到了11.7亿英镑。随后,Wonga继续扩大规模,消费贷业务发展到了波兰、加拿大、南非和西班牙,在爱尔兰建立了自己的技术支持企业,在印度和挪威进行投资,并且收购了德国的一家线上支付平台BillpaymentGmbh。

(二)Wonga发展中暴露的主要问题

Wonga在2011年的C轮融资之后,规模逐渐扩张,公司逐年实现大量盈利。但是好景不长,2014年之后,随着英国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Wonga的盈利模式被消费者诟病,再加上其自身暴露出来的以下问题,Wonga的事业开始走下坡路。

高利率。Wonga业务受到最大的非议莫过于其超过4000%的年化利率。[④]批评者认为,如此高的年化利率使得借款人背负巨大的偿债压力。因此,Wonga等短贷公司被称为“合法的高利贷”公司。[⑤]但是,Wonga的创始人回应:这样高的利率其实是一种误解,Wonga的贷款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个月,并且利息不会以复利计算。[⑥]这种回应并没有说服公众,Wonga合规部门的负责人曾在政府账目委员会前作证,根据统计平均每位顾客每年需要在Wonga申请4笔贷款。[⑦]这也就导致了借款人实际上付出极高的借款成本,并且一旦借款人没有能力及时归还贷款时,不断增加的利息和违约金导致借款人不得不申请一笔新贷款来推迟旧贷款的还款期限。于是,需要偿还的贷款数额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Wonga极高的坏账率。

非法催收。除了高利率的批评,Wonga还面临着催收手段不合法的指控。2014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Authority,以下简称“FCA”)调查发现Wonga及其子公司曾经利用虚假的律师函进行债务催收,随后Wonga负责人向公众致歉。据调查,该项行为发生在2008至2010年间,Wonga通过虚假的律师函向借款人施压,恐吓借款人归还贷款。在部分案件中,Wonga将这笔律师函的费用加入到借款人需要偿还的贷款总额中。案件被执法部门调查后,Wonga组织了一笔赔偿金,并在2014年7月联系受到损害的借款人,给予每位借款人50英镑的赔偿,赔偿金以现金或者抵扣贷款的方式发放。Wonga为此付出了总计260万英镑的赔偿金。据FCA声明,此次获得赔偿的借款人达到了4.5万人。但是,Wonga并未收到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因为该事件发生在FCA取得监管权之前;其也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因为它及时设立了赔偿计划。[⑧]

误计贷款额。2014年对于Wonga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该年4月,Wonga发现自己曾经算错一部分客户的贷款余额,导致20万名客户超额支付贷款,虽然其中大部分的客户超额不足5英镑。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客户没有足额归还贷款。Wonga尝试与超额支付贷款的客户取得联系并进行赔偿,对于没有足额支付贷款的客户则免除该项债务。[⑨]

信息泄露。2017年4月,Wonga经历了用户信息泄露事件。4月9日起,该事件被英国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在社会上产生极大影响,同时也使得本就声誉欠佳的Wonga进一步陷入了消费者信任危机。本次的信息泄露事件共有27万名来自英国和波兰的受害者,被盗数据包括消费者的姓名、邮箱地址、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后四位数字,银行账户也有可能丢失。Wonga声明自己正在和政府部门合作调查信息泄露事件,同时声明客户的Wonga账户和密码并未受到威胁,并提醒客户注意自己的银行账户异动。[⑩]

技术缺陷。2014年7月后,所有的发薪日贷款公司必须遵守新规定,增加偿付能力的审查。针对FCA的偿付能力审查要求,Wonga同意核销33万名客户的贷款,以及4.5万名客户的利息和其他费用,该项核销总额达到2.2亿英镑。此次核销债务,Wonga相当于承认了自身算法的缺陷,证明其无法准确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而自动审核系统,正是Wonga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营销点。在Wonga前期的宣传中,从申请到收到贷款仅需20分钟,不需要提交书面的证明材料,一直是最吸引消费者的地方。监管者虽然怀疑其能否通过技术手段正确评估客户的偿债能力,但是在新的监管措施出台前并未进行实质的调查。而且,Wonga前期在市场上取得的成功也是有目共睹的,其鼎盛时期曾经是英国最大的短贷平台,控制了英国30%-40%的短贷市场。[12]承认技术缺陷的存在对Wonga是根本性的打击。

在2016年,Wonga在爱尔兰的营业转移给了Wonga UK,爱尔兰和加拿大的公司停止运营并进行了清算。在2017年初,德国的子公司Billpayment Gmbh也被出售。2018年8月31日,Wonga的管理层申请破产。[13]

(三)Wonga所受的监管及其应对

1. FCA的监管措施

2013年4月1日,FCA正式成立并继承了原英国金融服务局的部分职能——英国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其直接向英国财政部和议会负责,是一个独立于英国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消费者保护、提升英国金融市场完整性、促进竞争等。

2014年4月,消费贷公司的监管由英国公平贸易局(Office for Fair Trading,简称“OFT”)转移到FCA。2014年11月,FCA为高利率短期贷款设定了本金和利息(包括所有服务费用)的上限。2015年1月2日,FCA制定的《消费信贷手册》(Consumer CreditSourcebook, 以下简称CONC)正式生效,其适用范围包括2015年1月2日之后签订的所有短期贷款合同,以及在2015年1月2日之前签订但是尚未到期的合同。CONC中对Wonga产生重大影响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最高费用限制、偿债能力审核以及贷款展期限制。

(1)最高费用限制

CONC中费用的范围很广,包括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中包含了迟延还贷的费用、违约金、交易服务费、提前还款的费用、再贷款的费用、改变偿还期限的费用、终止合同的费用、与信贷相关的辅助服务费用、以及以上所有费用产生的利息等。总而言之,FCA意在为短期贷款产生的本金以外的一切费用设定上限,以此来规制短贷平台极高的贷款利率。

对于首笔贷款费用,其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日0.8%的利率上限,利率的计算从签署借款协议之日起到约定的还款日止,对于Wonga这样的发薪日贷款公司来说,即要求每月不超过24%。(CONC 5A.2.5G)客户如果用一个新的贷款协议来代替旧协议,那么因此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15英镑。(CONC5A.2.11R)

对于违约金来说,其总金额不得超过15英镑,违约金的利率不得超过每天0.8%。违约金利息的计算从违约之日起到贷款被归还之日止。(CONC5A.2.14)利率的计算一律不准采用复利计算。(CONC5A.2.19)

对于一笔贷款所发生的包括利息在内的所有费用,其总额不得超过本金。贷款人也不得指示其他人收取超过贷款本金的其他费用。即本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00%,不论借款时间是多长。(CONC5A.3.2)这里的100%针对的是一笔贷款所需支付的最高费用,并不意味着短贷公司的每笔贷款都可以获得100%的收益。

因此,相对于曾经高达4000%的年利率,Wonga的利率上限受到了极大的压制。

(2)偿债能力审核

 短贷公司在三种情况下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首先是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之前;其次是明显提高借款人的信用额度之前;最后是明显提高未结账户借款人的信用额度之前。如果发生连续的信用额度提升,虽然每一次额度提升不足以达到明显的标准,但是其信用额度提升的总和达到明显标准的,也应当进行信用评级。(CONC5.2A.4)如果短贷公司能够证明已经进行了信用评级或者有可靠的信用评级结果,则免除信用评级义务。(CONC5.2A.5)

在合同到期时,或者是开放式合同[14]的合理期间内,贷款人必须考虑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借款人的收入、借款人和其他人共同持有的存款或者财产收入、借款人和其他人共同收入、借款人将来可以从其他人处获得的收入、借款人用于还款的其他收入。借款人用来还款的财产不可以是借来的,借款人不会因为合同或者法定责任而不能还款,也不能因为还款而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影响。(CONC5.2A.12)同时,在考察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时,不得将担保人或者其他保证人纳入考察范围。(CONC5.2A.1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不可以仅来源于借款人单方,必须要有信誉查询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CONC5.2A.16(3))

除了考虑借款人的收入,还应当考虑借款人的非任意支出。包括即将到期的具有优先权的债务、基本生活开支、其他生活必要支出、要承担的合同或者法律责任、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事项。(CONC5.2A.18G)对于非任意支出的考虑范围应当尽可能地扩大,只要是合理的开支估计都应当考虑在内。

(3)贷款展期限制

对于贷款展期,FCA的态度是消极的。CONC规定短贷公司不得鼓励借款人进行贷款展期,除非这种展期是不用支付额外对价或者仅支付少量的合理对价。公司也不得在未得到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展期,除非是为了借款人的最大利益。CONC规定公司必须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包括用明显的提示语进行风险提示。其中还有特别对网络信贷公司提出的特别要求,比如要求网络信贷公司在网站上提示消费者在进行借款之前,可以向货币咨询服务中心寻求帮助。(CONC3.4.1)

如果贷款展期是有害于借款人的,则不得进行贷款展期。(CONC6.7.21)如果公司认为借款人将来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展期带来的费用,也不得允许借款人进行展期。(CONC6.7.22)除非借款人不用支付贷款展期带来的费用,或者只支付少量的合理展期费用,公司所能提供的展期次数不得超过两次。(CONC6.7.23)

(4)其他措施

除上述的最高费用限制、还贷能力审核以及贷款展期限制之外,CONC还采取了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其他方式规范信贷公司。正如CONC的原则中提到的,公司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适当的风险管理,必须关注借款人的利益并且公平地对待借款人,必须为借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供其谨慎选择,必须保护借款人的财产并为之负责。

2. Wonga的应对策略

面对政府的监管,Wonga的竞争对手开始终止业务。Wonga的股东和董事们决定重组公司在英国的业务,来迎合新的监管要求。WGL和Wonga UK招募了一个新的高管团队,对英国的业务进行了重大调整。Wonga和FCA达成了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要求Wonga构建与新的监管措施相一致的偿债能力审核机制,并且为流通在外的债务引进一项债务延期偿付计划。2015年2月Wonga UK 向FCA申请正式执照,按照FCA的评估流程,Wonga UK在2016年1月18日被授予正式执照。

在英国,公司开发了大量的短贷产品,Wonga UK首先在2016年推出了3个月的贷款,然后推出了6个月的贷款,在2017年推出了Wonga个人贷款产品。Wonga剥离海外资产来为核心的贷款业务提供资金支持,2017年出售Billpayment就是有力的例证。

在2018年前期,Wonga发起了一项债务融资来支持一项5年发展计划,到2018年3月,公司确定了3位潜在的投资者。8月5日,Wonga收到了最后一笔1000万英镑的风险投资。随后申请破产。

二、英国最大短贷平台Wonga的破产

(一)Wonga破产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31日,深受民事诉讼和现金流压力影响的Wonga由联合管理人Chris M Laverty, Daniel R W Smith和 Andrew Charters 接管。根据英国1986年《无力偿债法》第9条第(1)款,[15]在公司进入无力偿债的状态时,可以由公司的董事向法院申请管理命令(administration order)。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只要公司有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清偿之虞的情形,就可以任命管理人。[16]在Wonga董事提出申请后,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Royal Courts of Justice, Chancery Division)签发了管理命令,联合管理人正式接管Wonga及其旗下公司。

(二)Wonga破产的直接原因

2018年3月初,英国金融申诉服务局(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简称“FOS”)[17]针对一起消费者与Wonga之间的民事诉讼作出了临时裁决,该项诉讼直指Wonga的不合理放贷行为。FOS要求Wonga对超过6年的借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而Wonga UK评估因借款人提起诉讼而带来的潜在的赔偿责任以6年为限。如果这份裁决结果最终被支持,那么Wonga的潜在责任将大大增加,远超其预期。它将对公司的赔偿条款产生消极的且无法预计的影响,而且会对Wonga的现金流预期产生重大影响。

这起民事诉讼来自于Wonga的一位客户Mr. D,他声称自己曾经多次向Wonga申请贷款,但是其中多笔贷款超出了他每月的工资。因此,他认为自己陷入了债务陷阱,而且Wonga收取的利息和费用都是非法的。Wonga在调查了Mr. D的借款情况后发现,在2010年9月到2011年11月之间,他曾经向Wonga申请了16笔贷款,其中针对第1到11笔贷款,应当在2015年之前提起诉讼,所以不应当得到支持,对此,Mr. D撤销了针对前11笔贷款的诉讼。对于第12笔到15笔贷款,贷款金额明显超出Mr. D的偿债能力,Wonga没有采取时效抗辩,而是认可了部分请求。对于第16笔贷款,Wonga已经为其核销了878.71英镑的债务。
Mr. D向Wonga申请的16笔贷款

2018年8月28日,FOS作出最终裁决。要求Wonga退还第12到15笔贷款中收取的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费用,然后再按照年利率8%为上述收费支付利息,以及删除相关的不良信用记录。

该案件直指Wonga在放贷过程中没有合理地履行客户偿债能力的评估义务,导致授信额度超过客户所能负担的极限,使得债务人陷入源源不断的债务之中。而这种情况是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最不想看到的结果,CONC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立法意图也在于此。

正如Wonga所预想,借款人纷纷向公司提出民事诉讼。在该类案件中,如果借款人认为其收到的贷款超过了其偿付能力,就可以向FOS提起诉讼,胜诉的结果与上文提到的裁决结果类似,即可以收回其支付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并且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提起这类诉讼对于借款人来说几乎不用承担任何成本,于是这类诉讼纷至沓来。[18]
2018年7、8月间,公司接到的民事诉讼达到了历史同期的两倍。增长的诉讼中,最主要的是来自索赔管理公司(Claims Management Companies,简称CMCs),但是也有不少的直接诉讼来自于借款人。根据Wonga和CMCs的接触得知,将来的一段时间内,还将提交同等水平数量的诉讼。

面对FOS的裁决,Wonga及其旗下公司的董事们四处寻求解决公司偿债情况的途径和可能的重组方案。他们针对Wonga集团内部所有可能的现金流和旗下公司继续经营的能力进行评估,旨在保证每一家子公司的债权人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与此同时,董事们还在评估公司的中期计划。

Wonga的董事们采取各种方法保护现金流,诸如对风险贷款采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在经营过程中节省支出。董事们定期评估债权人来确认责任在预期内,以及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危害债权人。Wonga探索的战略计划(strategic options)包括融资计划(债券和股票)、非核心资产处置和用来支持赔偿请求和破产清算的备用方案。

为了解决公司长期的财务问题,公司还通过股东注资和出售资产的方式来获得额外的资金,待出售的资产包括Wonga在波兰的子公司。2018年7月17日,公司从股东处募集110万英镑的资金,同时雇佣公司财务顾问来处理出售波兰子公司的事宜。

在持续上升的赔偿请求和不断更新的现金流预期下,Wonga和FCA进行了一次交流,Wonga UK的董事决定不再提供借款服务。由于缺乏可行的偿债措施,Wonga UK的董事会决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在公司申请破产后,WGL的董事们立刻评估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将Wonga集团内部各个公司间的债权、担保和现金流全部计算到内,导致从前很多被WGL和WDFC分担的运营费,现在全部施加到WGL身上,然而WGL缺乏即刻变现的能力,所以这些费用也没法立刻偿还。因为存在潜在的担保债权和清算事宜,且没有WGL或者WDFC的支持,Wonga旗下的子公司也申请破产。

三、Wonga的破产原因分析

从FOS的民事裁决到大量增加的民事诉讼,Wonga破产的原因逐渐清晰。

首先,Wonga从事的短期贷款业务具有明显的掠夺性放贷特点,这也是FCA的监管措施出台之后,Wonga的短贷业务被FOS认定为不合理放贷,从而支持借款人索赔的根本原因。其次,FCA为高利率划定上限,导致Wonga无法通过收取高额的利息和其他费用来弥补借款人的高违约率带来的高风险,陷入巨大的现金流压力自然在所难免。最后,Wonga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即使如其所言,其一开始的自动审核系统能够识别用户的偿债能力,并针对用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放贷。但是,Wonga在获得巨大的营业利润之后,并未投入足够的资源升级和完善其自动审核系统,而是不断地通过不合理放贷来掩盖自动审核系统本身的缺陷,最终在监管措施之下打回原形,其申请破产也是咎由自取。

(一)掠夺性放贷

掠夺性放贷 (Predatory Lending) 是指放贷组织向“弱势群体”提供不公平或具有欺骗性的贷款从而导致借款人破产以及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等财产损失的放贷行为。[19]掠夺性放贷的形式多样,从实践来看大概有以下两种:

(1)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明显超出其还款能力。比如,诸多“校园贷”[20]的出借人为没有固定收入的大学生提供信用贷款,初始贷款的数额在3000元左右,还款期限为三个月,但是加上利息之后学生完全无力偿还,部分校园贷的最终还款金额达到数十万元。[21]

(2)出借人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收取过高的手续费,以达到规避利率监管的目的。诸如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高利贷利率上限的规定,违法者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24%~36%的借贷利率上限,也是对高利贷利率的法律管制。然而,实践中出借人通过提前扣除利息、收取办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取提前还款费、收取贷款展期费等诸多方式规避利率监管,实质上构成了掠夺性放贷。

此外,出借人提供的格式文本中出现的大量专业术语,诸如“摊销”、“年化利率”、“复利”等,以及“日利率”、“违约金”、“手续费”、“服务费”等日常词语,常常会导致借款人的误解。一旦发生违约,借款人往往面临着意想不到的借款费用,使得其需要偿还的借款数额远超其还款能力。这也是掠夺性放贷的特点之一。

Wonga运营模式之下,其借款方是典型的低收入、低信用人群,因为该类人群无法从银行等需要较高个人信用的金融机构中获得信用贷款,转而从Wonga等短贷公司寻求资金,显而易见,Wonga所提供的是一种次级贷款。[22]

从FOS的裁决来看,Wonga提供的这种次级贷款被监管者认为授信额度“明显超过了其偿债能力”,同时Wonga存在的收取高额利息、收取不合理费用等问题也符合掠夺性放贷的特点。Wonga对于低信用人群实施了大量的掠夺性放贷,因此招致监管部门的打击。因为掠夺性放贷的本质是“不公平”或者“欺诈”,基于合同平等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的基本交易观念,针对掠夺性放贷的监管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高利率

Wonga商业模式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于高利率。虽然Wonga负责人认为一般借款期限都不会超过一个月,如此高的年化利率是一个假象。但事实是,Wonga的用户不仅仅申请一笔贷款,通常他们都会在一年内申请多笔贷款,通过这种多次贷款的方式变相地延长了贷款期限,从而受到高利率的伤害。很多借款人因为无法偿还前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进而申请一笔新的贷款来延长前一笔贷款的还款期限,如此周而复始,陷入沉重的债务危机。

1. 高昂的融资成本

Wonga之所以设定如此高的年化利率,与其运营模式有关。与银行不同,Wonga无法像银行一样从储户手中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它必须依赖投资者的前期投资,而投资者的投资必然是以相应的回报为对价的。因此,Wonga的业绩必须逐步上升,相比于借款人的利益,投资者施加给管理层的压力更大。基于高昂的融资成本,通过设定尽可能高的年化利率、违约金、服务费,通过多次贷款的方式延长借款期限,来实现公司的营业目标。

2. 用户的高违约率

Wonga的借款人主要是次贷人群,因此面临着高于正常值的违约率。

Wonga的客户可以分为有还款能力和欠缺还款能力两类。对于前者,借款人及时在发薪日偿还贷款,正如宣传所言,该类客户受到年化利率的影响并不大,而且因为按期偿还贷款,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也相应减少,违约金更是无从谈起。对于后者,因其无法按时归还贷款,导致债务违约,必须缴纳相应的违约金。申请贷款展期又必须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即使申请新的贷款偿还旧贷,仍然面临着新的还款压力,而这种还款压力会随着违约次数的增加呈现滚雪球的趋势,最终导致借款人完全无法偿还贷款,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

而面临占据多数的后者,Wonga的应对方式无非是通过扩大贷款规模、发行新的贷款产品、提高利息等方式。究其本质,高利率是因为借款人信用低导致违约率高,高风险自然需要高利率来补足。

(三)金融科技的幌子

Wonga的核心技术是一个自动信用评级系统,它通过大数据和算法在短时间内为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事实表明Wonga所依赖的信用评级系统并不能很好地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因此引发了上文提到的核销客户2.2亿英镑债务的事件。同时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其拥有大量的客户信息,保护客户信息也是其应尽的义务,然而因为技术疏漏,Wonga曾经发生的信息泄露事件暴露出其技术安全隐患。不仅如此,Wonga的技术问题还体现在其误计贷款数额的事故,也为公司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四)破产原因总结

Wonga作为一家从事发薪日贷款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面对的客户大部分是信用较低的人群,借款人低信用的性质导致了Wonga需要以高利率来弥补低信用带来的高违约率。除了高利率,Wonga系统对于借款人偿债能力审核也有巨大的问题,其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赖以生存的自动评级系统无法正确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直接导致了Wonga大量的不合理放贷行为,也为最后爆发大量的民事诉讼埋下隐患。无法正确评估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后果,就是大量的贷款无法收回,反过来促使Wonga收取高额的利息来维持盈利。高利率只是弥补高违约率的手段之一,Wonga还通过允许借新还旧、增加服务费和手续费、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等不合理放贷方式来维持公司运转,这种掠夺性放贷的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

可以预料到,一旦FCA设定24%的月利率上限,Wonga必然无法弥补其高违约率带来的高成本。又因为FCA同时将贷款展期限制为最高两次,也就禁止了Wonga通过收取展期违约金、手续费来维持收支。利率上限的规定同时阻止了Wonga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变相弥补借款成本。再加上FOS支持了针对发生在6年前的不合理放贷的索赔请求,Wonga因此要为其公司创设以来的几乎全部不合理放贷行为负责,即使不是所有的客户都会提起诉讼,但是诉讼的低成本高收益显然激励了借款人提起诉讼。Wonga的自动评级系统的固有缺陷导致其一直从事不合理放贷行为,而运营了十多年的Wonga终究要为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买单。

四、Wonga倒闭的启示

与传统的借贷关系不同的是,Wonga所从事的是陌生人之间的借贷行为,而且是无抵押贷款业务,所以偿债能力评估成为必经环节,又因为其利用金融科技从事信贷业务,面临着高风险和高利率,极易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必须对其进行金融监管。然而,面对新兴事物,监管也总是处于两难的境地,如何制定适当的监管政策以达到最优的结果,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

(一)短贷机构应当合法经营

本质上来看,Wonga从事的是次贷业务,但是Wonga创业之初通过金融科技的包装,使得其为低信用人群提供贷款的高风险被隐藏起来,这种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掩盖风险的手段显然不可持续,曾经积累的风险终有一日会爆发出来,并对交易双方甚至是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不可预知的危害。

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Wonga理应直面其技术不成熟的问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通过当时的技术手段还无法可靠地识别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且承认自己是在为低信用人群提供贷款服务。只有认识到次贷业务的本质,才能够在整个公司的经营模式上做出改变。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经营者而言,金融科技的发展固然为资源配置提供了更多便利条件,但是科技并不是隐藏风险的手段,披上科技的外衣并不能真正地消除固有的风险,在公司利用金融科技实现盈利之后,应该进一步投入足够的资源来发展和完善相关技术,只有正确地利用金融科技带来的福利,才能更好地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使得企业和消费者都能从中获益。

(二)监管机构应当妥善监管

针对Wonga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需要FCA介入进行监管。随着2014年监管措施的出台,英国短贷行业遭受重创,短贷公司纷纷倒闭。Wonga曾经作为英国最大的短贷公司,也在苦苦坚持之后宣布破产。

市场和监管似乎是对立的概念,自由作为一种价值是人类永远的追求,然而自由也并非没有边界。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需要引入政府监管。然而出于对公权力的警惕,监管的边界如何确定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23]

1. 掠夺性放贷监管

正如上文所述,掠夺性放贷的本质是“不公平”和“欺诈”,英国金融监管部门针对掠夺性放贷的监管具有其正当性。FCA的监管措施中,偿债能力审核、限制贷款展期以及高利率上限等均是针对掠夺性放贷。除此之外,强化信息披露、强制风险提示等手段也为消除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做出了努力。

在CONC中并未明确借款人偿债能力审核的具体标准,通过FOS的裁决可以看出针对类似的消费者的保护,英国是通过个案认定的方式裁决某笔贷款是否属于不合理放贷。这种解决方式有其制度优势。首先,FOS是由英国议会设立的专门处理金融服务问题的独立公共机构。该机构专门负责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包括给予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建议、处理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民事诉讼等。该机构有权对民事诉讼做出裁决,来纠正金融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情形。该机构的优势在于能够快速处理民事纠纷,而且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维护“公平”是其根本宗旨。其次,通过Wonga案可以看出,一旦短贷公司的某种行为被认定为不合理贷款,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铺天盖地的民事诉讼。一方面与当地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较强有关,另一方面,CMCs作为索赔管理公司也为该类民事诉讼的提起提供了便利条件,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美国针对掠夺性放贷的监管模式与英国不同。一方面,美国通过《统一商法典》中的显失公平原则为掠夺性放贷的受害者提供救济;另一方面,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普通法上的反欺诈诉讼获得救济。地区检察官也可以对掠夺性放贷人和经纪人提起刑事欺诈诉讼。[24]在州法中,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不至于陷入债务陷阱,纽约州完全禁止发薪日贷款,密歇根州、加利福尼亚州等28个州允许发薪日贷款,德克萨斯州允许但是有诸多限制。这种限制包括出借人发放的贷款不能超过借款人月家庭收入的25%,以及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32%。休斯顿特别规定发薪日贷款数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20%,贷款展期不得超过3次。[25]

不论是采取英国式的个案认定,还是美国式的法律明确标准,都各有千秋。应当认识到,采取何种监管手段,都必须充分考虑到本土的其他制度基础是否能与该种监管手段相配合,实现制度的规模效应。

2. 高利率监管

Wonga提供的贷款会收取高额的利息,借款人在完成线上交易的时候,对于高利率应该心知肚明。既然高利率是借贷双方明知的合同条款,而且根据市场经济的逻辑,高违约率对应高利率应当是很合理的,那么为什么高利率被认为是侵害消费者权利进而受到严格的监管呢?

经济学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做“现时偏见(present bias)”,意思是在把当下的收益或成本与未来做比较时,因为预测能力的欠缺,人们往往高估当期的收益而低估未来的成本,或者反过来,高估当前的成本而低估未来的收益,皆因我们更喜欢近在眼前的满足感。[26]高利贷也是如此,借款人在向Wonga借款时,其更加专注于该笔借款能够带来的现实收益,而忽略了其未来成本,即高额的利息费用。而且因为借款人自身财富状况、金融知识等的匮乏,其更容易成为高利贷的借款人,即使其明知这笔贷款会带来高额利息,更不用说Wonga的宣传带来的迷惑。

不仅是利息,当借款人在决定借款时,对于手续费、服务费、违约金等词语的重视程度明显低于利息,以至于即使前者可能成为日后更加沉重的负担,在借款的当下借款人也会忽视此类成本。

正因如此,FCA在CONC中为包括利息在内的所有费用划定最高上限,防止非理性的消费者将其自身陷入危机之中。虽然为利率划定上限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是并未解决一个基本的矛盾,即如何平衡短贷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一方面,短贷公司为普通金融机构无法覆盖到的低信用人群提供了便利,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覆盖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低信用人群的高违约率使得短贷公司面临更高的风险,为了公司的生存其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划定统一的贷款利率上限固然为消费者提供了一道安全线,但同时也降低了短贷公司的利润空间,这也是FCA出台利率上限的监管政策之后,英国短贷公司纷纷倒闭的主要原因。

利率过高会导致保护消费者的目的落空,利率过低会导致短贷平台难以为继。通过听证会的形式由利益相关方进行博弈并妥协,同时参考专家的建议形成的结果,或许是最符合民主理念的路径。

五、结论

Wonga曾一度成为英国最大的短贷公司,然而其从事的信贷业务具有掠夺性放贷的特点,掠夺性放贷的本质是一种“不公平”或者“欺诈”的交易行为,因此,英国监管部门FCA在CONC中明确了偿债能力审核,作为主要的掠夺性放贷监管措施。针对Wonga的不合理放贷行为,FOS的裁决使得大量的民事诉讼接踵而至,Wonga深陷赔偿危机。除了掠夺性放贷,其高利率也受到监管措施的限制,导致其无法通过高利率弥补借款人的低信用带来的高风险,出现现金流危机也不足为奇。

作为一家利用金融科技从事短贷业务的公司,在公司盈利之后,Wonga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进行技术的完善,而是通过掠夺性放贷、高利贷等非法方式持续经营,试图通过金融科技的包装掩盖其违法的事实,显然这种做法需要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管制,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 高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8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2]1%的月利率是2007年的数据,之后Wonga的日利率为1%。

    [3]参见:“Wonga,the fastest personal loan you can get”,https://venturebeat.com/2007/06/27/wonga-the-fastest-personal-loan-you-can-get/,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4]参见:“'Loan shark' firmtargets students: 4,000% interest offered as alternative to student loans”,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2085448/Loan-shark-firm-Wonga-targets-students-4-000-offered.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5月15日。

    [5]参见:“Wonga launchesPayPal rival”,https://www.telegraph.co.uk/finance/personalfinance/borrowing/loans/9750626/Wonga-launches-PayPal-rival.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6]参见:“Britain's Wonga:Payday Lender and Proud of It”,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3-03-07/britains-wonga-payday-lender-and-proud-of-it,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7]参见:“Wonga to gettougher on bad debtors”,https://www.telegraph.co.uk/finance/personalfinance/borrowing/loans/9808188/Wonga-to-get-tougher-on-bad-debtor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8]参见BBC新闻:https://www.bbc.com/news/business-28015456,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9]同上。

    [10]参见:“Wonga data breachcould affect ‘270,000 of its customers’”,https://londonlovesbusiness.com/wonga-data-breach-could-affect-270000-of-its-customers/,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11]参见:“Investors StaySilent After Wonga Fiasco”,https://techcrunch.com/2014/10/03/investors-stay-silent-after-wonga-fiasco/,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12]参见:“How Will theCollapse of Wonga Impact the Short Term Loans Industry?”,https://www.cashlady.com/news/collapse-wonga-impact-loans-industry/,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13]参见:“Wonga entersadministration”,https://www.fca.org.uk/news/press-releases/wonga-enters-administration,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14]此处的开放式合同指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合同。

    [15] Insolvency Act 1986 section 9, An application to the court for anadministration Application order shall be by petition presented either by thecompany or for order. the directors, or by a creditor or creditors.

    [16]参见付翠英:《破产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第55页。

    [17]英国金融申诉服务局(简称“FOS”)是由英国议会设立的专门处理金融服务问题的独立公共机构。

    [18]参见:“Number of Wongacompensation claimants 'four times the figure expected'”,https://www.moneysavingexpert.com/news/2019/03/number-of-wonga-compensation-claimants--four-times-the-number-ex/,最后访问日期为2019年4月17日。

    [19]参见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李思敏:“美国对掠夺性放贷行为的法律规制及启示”,载《南方金融》2018年第05期第83页-92页。

    [20]校园网络借贷, 简称校园贷, 是民营资本依托互联网贷款平台, 通过无抵押、短期险、高利率的手段, 以在校大学生为贷款对象, 提供资金或者商品的一种消费性民间信贷金融模式。

    [21]参见钟冲:“高职学生校园网络贷款现状及对策分析——以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载《中国集体经济》2019年第13期第105页-106页。

    [22]参见:“英国最大短贷平台倒闭,中国从业者能学到些什么?”https://mp.weixin.qq.com/s/l3P5HP7prax-QGpYar-teg,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2月28日。

    [23]参见刘辉:“论互联网金融政府规制的两难困境及其破解进路”,载《法商研究》2018年05期。

    [24]参见罗斌:“美国现行法对掠夺性放贷的规制及其局限性”,载《金融法苑》2009年第01期,第1页-16页。

    [25]参见陈璐:“美国发薪日贷款监管状况研究”,载《法律与新金融》第17期。         

    [26] O'Donoghue, Ted, andMatthew Rabin. “Present Bias: Lessons Learned and To Be Learned.” The AmericanEconomic Review, vol. 105, no. 5, 2015, pp. 27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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