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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高炮”产品屡禁不止,长效机制如何建立?

南宫晓典 · 零壹财经 2019-03-21 10:02:45 阅读:10578

关键词:714高炮恶意逃废债现金贷非法借贷

央视315晚会,将“714高炮”呈现在公众视野中。 动辄超100%甚至1000%的“高炮”、“超利贷”,使得借款人深陷泥潭。 众所周知,2017年12月,监管曾下发一份《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又称141号文,可为何时至今日,却愈演愈烈? 这篇文章,晓典...

央视315晚会,将“714高炮”呈现在公众视野中。

动辄超100%甚至1000%的“高炮”、“超利贷”,使得借款人深陷泥潭。

众所周知,2017年12月,监管曾下发一份《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又称141号文,可为何时至今日,却愈演愈烈?

这篇文章,晓典将从此类产品特征入手,探讨针对“高炮”、“超利贷”等管理层面的长效机制建设。

高炮平台:“躲猫猫”式的发展

经历了141号文的至暗时刻,“高炮”、“超利贷”并没有消失,他们通过哪些方式“浴火重生”?

1.改名换姓

改名换姓,多套马甲是屡见不鲜的变种方式。

根据新流财经此前报道,超利贷玩家早已能够做到将马甲包装成完全独立的公司,同时配套与行业无关的陌生法人身份,一两个独立自然人股东,资金路径从B到C再到B,隐藏到毫无踪迹。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他们的惯常做法。对于这类平台而言,根本没打算树立品牌、做大做强。在严打之前“捞一票就跑”的侥幸心理支撑着他们。

当然,这些玩家在“玩法”上也会面临革新,例如315晚会曝光714后,业内很快又传出550、816等,“玩法”不断升级和迭代。

2.业务变种

如果说“马甲”还处于比较原始的“躲猫猫”阶段,那么业务变种则是为高炮口子戴上了不同的面具。

根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变种模式包括回租、故意逾期、缴纳会员费、数字货币抵押贷和虚假消费等。

2018年6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发布关于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的风险提示称,有部分机构或平台,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方式变相抬高利率,更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利益。

这类变种模式利用了这样一种思想:国内金融监管相对严厉,而电商监管较为宽松、从业门槛较低,将本质为金融的交易活动包装成电商交易,可变相逃避监管。

事实上,电商交易的监管也有不断加强的趋势,以银行存管为例,P2P网贷目前具有完整的银行存管制度以及“白名单”体系。电商网站自去年以来,已有部分平台主动拥抱监管完善资金体系,2019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推进电商平台交易资金存管制度”。电商监管强化后,将会对此类游走在灰色边缘的业务形成挤压。

长效机制:前中后阶段全方位建立

“超利贷”、“高炮”屡禁不止,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晓典在此建言献策,总结如下:

1.事前监管:加强监管科技的发展

近年来,从FinTech到RegTech的概念升级风靡市场。

但监管科技,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多停留在“学术层”、“概念层”,真正能够落地的应用还微乎其微。

“超利贷”、“高炮”是金融科技浪潮下诞生的畸形产物,具有小规模、跨行业、边界模糊等特征,融合了技术、支付、电商、借贷等多种业态后呈现出交叉性及关联性。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彻底根治乱象,就需要乱象本身进行全盘摸底,对现金贷和可能的变种熟稔于心。违法“高炮”本身数量就十分可观,叠加马甲后规模更是成千上万,传统监测和排查方式显然已经不能够适应当前复杂多元化的金融风险形势,必须在事前监管层面紧密贴合市场形势,通过监管科技,实现对“超利贷”、“高炮”的全方位穿透和精准打击。

2.事中监管:加大“三方服务商”的整顿

事前监管能解决部分问题,但有可能“治标不治本”。

“超利贷”、“高炮”是一个完整的生态圈,拥有其上下游产业链跟各种“第三方服务商”。这里可以参照支付业的一些做法。

最近两年,监管对互联网非法活动的打击措施持续升级,例如虚拟币交易、非法赌博等。但部分平台通过阵地转移、更换马甲、迁移服务器等方式继续交易。由此监管思路也开始从“正面打击”转向“釜底抽薪”,例如央行分别于2018年1月和9月发布提示,要求辖区内分支机构自查整改,明确从支付结算端入手加强清理整顿。

除了央行,中国银联下发《关于严禁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函》(银联245号文)进行警示;今年2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确定了2019年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举报事项,包括为赌博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等7条违法违规行为。

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打击“超利贷”、“高炮”,能够斩断其资金流转渠道;而另一种思路则是从提供高炮的系统服务商入手,通过“断其筋骨”的方式遏制发展。

根据时代周报卢桦记者的文章介绍,所谓系统,不过是花了20万左右,从大型系统提供商处买下来的源代码,再找几个程序员进行改版,便对外售出。这些购买系统的大多是三四个人组成的高炮平台放贷团队。为了成本控制,以及将风险切割,这种放贷者都会在购买系统后,同时对接系统商提供的催收服务。

这方面的清理整顿已然拉开帷幕。例如据公开消息,2019年2月“战神”系统导致恶果的消息在圈内蔓延,后被查处。

3.事后监管:加快树立违法典型

针对“超利贷”、“高炮”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从未停止,就在315前夕,高炮服务商被抓的消息也不绝于耳。

但是,针对此类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并未形成有效舆论传播。我们类比天津权健传销一案,在网络发酵后迅速被成立专案组,对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由此建议,加快树立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超利贷”、“高炮”违法典型案例,将其基本案情、涉案规模、所受刑罚等关键信息尽可能对媒体公开,从舆论上形成对犯罪分子的有效心理震慑。

除了加快树立违法案件典型,海外的做法亦可以参考,据公开消息,2018年年底,印尼通讯与信息部的一名官员称,自非法金融科技公司贷款的借款人,不需要偿还这些借款,还鼓励举报这些非法平台。

“超利贷”、“高炮”本是追逐暴利、刀尖舔血,当其获利环境不能够获取保障,便是潮退之时。

正本清源:加快对合法借贷机构的认定

有人说,你不借钱,或者你问银行借钱,哪来高炮这么多事?

一个事实是,借款人的资质是多样化的。就连企业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些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借款需求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即便银保监会将小微企业的不良率容忍度提升3个点,也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晓典注意到,央视315曝光的案例中,家住长春的董女士最初是由于店铺周转才开始借钱的,如果董女士最初能够作为小企业经营主被纳入银行借款体系,根本不会发生后面的遭遇。

所以,无论是被银行体系所不待见的小微企业也好,“小微个人”也好,其借款需求必定是客观存在的,针对这部分资质稍逊的个人借款主体,如何认定和引导“合法”借款渠道,即P2P网贷的资质认定,正是目前监管所应解决的当务之急。

1.加快对P2P网贷白名单的建立

P2P网贷的“1+3”监管体系在2017年就已经正式建立起来,备案制度几经拖延,网贷平台备受煎熬。

P2P网贷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明确了属于自身的客群定位,在借贷市场中探寻出属于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并且有一套成熟的盈利模式。

资本市场方面,一些头部平台披露充分、财报透明;

业务合作方面,一些头部平台已然获得持牌机构的认可,与银行、信托、消金等机构建立起充分而良好的关系;

技术服务方面,一些头部平台拥有先进的风控技术,甚至开始向传统金融输出;

征信合作方面,一些头部平台已然接入了百行征信……

然而,在各大APP应用市场搜索“借贷”等关键词时,这些长久经营、实力强劲的佼佼者,却被迫与高炮平台混杂在一起,甚至在微信清理整顿高炮公众号时被误伤,这是何等的悲哀。

2.加快对P2P网贷逃废债人员的整顿

P2P网贷不仅在应用市场清理整顿、微信公众号清理整顿时被误伤,在每次行业加强整顿之时,一些正常业务也受到非正常冲击。正如董云峰所言,“不守规矩的赚快钱逃之夭夭,守规矩、做事情的却要付出监管加码的代价”。

上周,晓典在拍拍贷公布2018年财报时提到过,2017年Q4拍拍贷利润净亏损5亿,正是受到了141号文的冲击,致使恶意逃废债数量飙升。

此次315晚会的曝光,会给正常经营的P2P网贷平台带来怎样的冲击,目前不得而知。晓典呼吁,在对“高炮”、“超利贷”整顿的同时,亦需要强调对P2P网贷正常经营机构逃废债人员的严格治理。

只有正本清源,明确谁是“合法”,谁是“非法”,才能够配合监管科技,对“非法”业务精准打击;只有明确了“白名单”,才能够让第三方支付、银行、微信等媒体平台、APP应用市场等各方主体,对标“白名单”开展对非法借贷机构的清理。

晓典期待,在“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下,能够让合规经营的借贷机构去污名化,尽快获得各方正视与公平对待;同时也期望,拥有正常借款需求的底层用户,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需求,早日远离非法借贷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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