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 | 关于融资租赁的提案、议案有哪些?
融资租赁 张雯斐 零壹财经 2021-03-13 阅读:10376
01丨全国政协委员、明宇集团董事长张建明:建议出台与融资租赁相匹配的契税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明宇集团董事长张建明在两会现场发表观点:“针对融资租赁名义转让环节的配套税收政策一直缺位。”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具体业务模式中的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其实质并非是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而只是在租赁期内暂时过渡给出租人,由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融资服务,真正的资产购买人是承租人。
张建明说:“但现行的契税政策仍将资产使用权名义让让渡给出租人这一环节按正常的所有权转移缴纳相应契税,对售后回租模式而言,在租赁期前后资产所有权均属于承租人,未发生任何实质改变,但需要因该融资行为额外承担3%-5%的契税。对直接租赁而言,实质为承租人购买资产,本应只缴纳一次3%-5%的契税,却因融资行为,在“名义转让”与“实质转让”两个环节均需缴纳契税,一共承担6%-10%的契税。”
建议解读:
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对金融租赁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给予肯定。
融资租赁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能有效盘活资产,拓宽承租人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但由于融资租赁进入我国时间较短,行业发展还面临管理体制不适应、法律法规不健全、发展环境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此外,融资租赁由于缺少配套税收支持政策,导致附加相关税收成本较高,在国内各行业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无论售后回租还是直接租赁,现行税收政策均针对该项融资行为实质增加3%-5%的契税成本,当前人民银行针对5年期LPR规定为4.65%,额外增加的3%-5%的成本相对于参考标准融资成本增幅达64.52%-107.53%,实质给民营企业增加了融资成本。
因此,该政策的提出是从融资租赁业务实质出发,结合其发展实际环境,要求出台与融资租赁相匹配的契税政策及实施细则,以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02丨四川天府银行行长黄毅:降低融资租赁相关税收成本 建立健全融资租赁配套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银行行长黄毅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建立健全融资租赁配套的税收、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制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黄毅也表示融资租赁作为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种投融资方式,有效地盘活了资产,拓宽了承租人融资渠道,较大力度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在税收政策、税收环节和相应健全的融资租赁配套政策上还有待完善。
为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中的税收负担,黄毅建议:
1.税务部门针对融资租赁的业务实质,出台与融资租赁相匹配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政策及实施细则;
2.针对融资租赁回租行为产生的两次名义转让,不征收契税及土地增值税;
3.针对融资租赁直租行为产生的第二次转让行为不征收契税、增值税以及土地增值税。
建议解读:
在今年两会中,多名代表关注融资租赁税收成本问题,可见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各主体对税政策收已有新的要求。
提议中所涉及的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条例中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在直租模式中,出租人(融资租赁企业)购入土地、房屋融资物时,出租人应缴纳契税;融资租赁期间,土地、房屋的产权仍属于出租人,不涉及契税;融资租赁期届满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至承租人,则承租人应缴纳契税。因此,对于土地、房屋直租而言,所有权发生移转的,就应缴纳契税。
在回租模式中,财税【2012】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因此,对于房屋、土地回租而言,因回购导致权属发生移转的,回购环节免征契税。另外,本条适用的主体是金融租赁公司,其须有相应牌照。
因此,在现行税收政策下,无论售后回租还是直接租赁实质均增加3%-5%的契税成本,增加承租人、出租人额外的税收负担,未能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03丨华星北方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响:鼓励融资租赁 促进汽车下乡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创会会长、华星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响围绕国内二手车健康发展、二手车出口、融资租赁和解决企业融资难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李响提到,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还相对滞后,二手车出口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亟需解决。从新车市场看,增加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是丰富农村市场的重要手段,融资租赁模式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经过细致走访调研,李响针对融资租赁业态,结合二手车市场发展,提出鼓励融资租赁、促进汽车下乡这一建议。
农村市场是汽车行业破局的关键方向之一,增加农村地区汽车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是丰富农村市场的重要手段,而在这个过程中融资租赁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为鼓励融资租赁健康发展,李响代表建议:
1.赋予融资租赁购车享受同等的三包、补贴及其它支持政策的权利;
2.积极拓展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渠道;
3.鼓励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全国展业。
建议解读:
在当前形势下,加速解决汽车经销商融资问题,促进汽车租赁业态发展,对稳定汽车市场以及确保2021年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于今年2月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消费者对汽车的需求日益增长,融资租赁作为汽车消费融资领域的一种新业态,正在迎来新一轮机遇。特别是新冠疫情加速了汽车行业对于汽车金融的需求,该行业及其相关产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的“风口期”。
2021年2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壮大汽车租赁市场。推进完善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客流集散地停车站点设施,吸引企业发展汽车租赁业务。鼓励汽车租赁企业扩大网点覆盖面,优化经营网点布局,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等服务;发展长租、短租、分时租赁等多种租赁模式。
在市场关注以及政策指导支持下,汽车租赁有望成为满足消费者汽车需求,丰富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又一关键发展点,未来下沉蓝海千亿市场仍待挖掘。
参考文章:
《全国政协委员、明宇集团董事长张建明:建议出台与融资租赁相匹配的契税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黄毅:建议降低融资租赁相关税收成本》
《2021全国两会||华星北方李响:积极解决民营汽车经销服务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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