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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8家“山寨”消费金融公司横空出世

新流财经 · 零壹财经 2020-04-10 15:29:47 阅读:22631

关键词:信贷中介山寨消费金融消费金融消费金融公司

互联网发展最难摆脱的原罪或许是抄袭和山寨,而消费金融的发展可能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40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从何而来? 有意思的是,企查查显示,目前带“消费金融”字样的独立法人公司竟然多达40余家。 而据银保监官网显示,目前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仅有25家。 正所谓“...

互联网发展最难摆脱的原罪或许是抄袭和山寨,而消费金融的发展可能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40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从何而来?

有意思的是,企查查显示,目前带“消费金融”字样的独立法人公司竟然多达40余家。

而据银保监官网显示,目前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仅有25家。

正所谓“此地无银三百两”,总感觉哪哪不对劲儿,似乎嗅到了某种山寨味,所以将其罗列之。


图表信息来源:企查查

由上图可知,这类山寨版消费金融公司的所属地主要汇集于陕西和山东,前者除去正身陕西长银消费金融公司外,还有9家山寨消金公司,全部登记在西安市;后者则有6家山寨消金公司,分别登记在济南、烟台、日照、枣庄、青岛等地。

此外,深圳、福建厦门自贸区、浙江杭州市分别有一家。

这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能够达到5.8亿元,最低为1千万,而大多数都为5千万或者1亿元,并且往往没有实缴资本信息。

在经营范围中,他们的涉猎往往都相当宽泛,包括“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业务”“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相关催收通知业务”“代理汽车分期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归根结底,他们都不具备直接参与具体金融业务的资质。

不过,他们大多并没有官网信息,实际的业务或产品均难以界定。

需要指出的是,这类性质的公司早在一年前就已受到媒体关注,最早曝光的是西安的某山寨消费金融公司,其官方网站和具体业务种类都是直接复制某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但这违背了注册时的经营许可范围。

日前,新流财经再次电话询问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上述问题,对方表示,目前其系统中除了陕西长银消费金融公司之外,已不再显示上述带“消费金融”字样的注册公司信息。

对应的在企查查中,上述西安的9处山寨消金公司也出现相应的“经营异常”备注,目前均无法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联系,其中一家则直接显示已注销。

由此可见,西安市已经针对上述山寨企业采取过整治动作。

然而,在其他省市登记的山寨消金公司仍然处于“在业”或“续存”状态。

山寨消金公司出现的初衷,投机消金“壳”资源

根据2014年针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管理办法要求,正规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必须经过银保监会审核批准之后,方可筹建成立,并且必须在公司注册名称中注明“消费金融”字样,而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

显然,上述山寨消金公司在未经银保监批复许可的情况下,申请注册包含“消费金融”字样的独立法人公司涉嫌违规。

“一般而言,监管方有明确限制注册字样的,各地工商局或市场管理监督局都会予以限制或核名。但是某些地方可能还是没有太多的限制,而且他们通常会加上‘服务’二字,或是将消费和金融拆开处理。”一位资深互联网小贷从业者杜淼表示,有些地区确实不够规范。

实际上,这就好比此前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时期,许多地区的工商局禁止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字样的公司,但是仍然有地方可以注册包含“投资”“创业投资”的公司。

“这类翻版的消金公司大多是中介性质的公司,涉及传统信贷中介业务,或者线上贷超业务。甚至某些公司会直接山寨一些持牌消金公司,无论从网站设计到具体产品业务都是一一对应的抄袭,从而违规从事金融放贷业务。”

除此之外,杜淼还认为,某些山寨消金公司其实就是个空壳,并没有具体业务,主要是作为主业走账设立的,“他们在代理产品需要对公结算的时候就会走这家公司做账。”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山寨消金公司大多成立于2017年到2018年,彼时消费金融的概念很火,行业发展迅猛,银行、大型集团、互联网资本、地方性企业都在加速进入这一行业。

山寨消金公司出现的另一个初衷可能是想通过“特殊渠道”,提前给自己占个“消费金融”的位置,以备后续的其他用途,具有较明显的投机属性。

虽然这类公司的注册资本较大,但基本不会披露实缴金额,而且他们的联系方式也不正规,留下的都是私人手机号码以及个人邮箱,而其工商登记股东均指向个人,与正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差异明显。

持牌消金公司验正身,现阶段申请标准再提升

简化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有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在筹建的过程中,申请人要向拟设地省级派出机构提交申请,由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并初步审查、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而在开业阶段,申请人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事实上,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门槛越来越高,注册难度也越来越大,这里简单罗列已开业及取得银保监会批复但未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信息。


图表信息来源:银保监会网站、企查查

在2020年初,银保监会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做出了一些调整。

在最新规定中,以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出资人的,要求信誉良好,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并且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此前只要求资金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以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的,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此前为2个会计年度),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此前只要求资金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目前,25家在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以银行居多,而非金融出资人也都以大型集团的主体参与入股,其资金实力和品牌知名度都达到了高标准,这也是为什么在政策号召发展消费金融的情况下,合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并不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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