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地震",出了啥事?
互联网+ 零壹财经 · 零壹财经 2016-01-08 阅读:3396
今日,有媒体发布消息称:2015年12月15日兴业银行内部文件显示,为切实防控目前一般性融资租赁公司"通道类"业务存在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暂停各分行与一般性融资租赁公司(不包括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各类型"通道类"银租业务合作。
另有消息爆出:至少已有5家银行全面收紧、甚至暂停类似业务。
实际上,融资租赁行业在近几年飞速发展,行业资产已超过4万亿。行业的高速发展不但引来社会越来越高的关注度,就连总理都数次提出要占领融资租赁的制高点,而且市场对通过"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对行业发展寄予厚望。
然而,在这样的背景下融资租赁却被集体刹车,到底出了什么大事?笔者第一时间详解其中缘由:
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点在哪?
据媒体报道,此次事件缘起e租宝被查。其关联公司——钰诚融资租赁公司,因E租宝网贷平台出现资金问题,资产遭到冻结,其中包括承租人的租赁物。
这就涉及到融资租赁业的特性:传统模式中,融资租赁公司向厂商购买设备,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际上,租赁公司往往不要设备,承租人将进行回购,具体方式则是向融资租赁公司按月支付本息,到期后获得设备所有权。
本来融资租赁公司只是个通道,但是法律关系和实际上,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它那边,银行是针对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应收租金款发放保理资金,所以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冻结这块资产。
其实在设计业务之初,银行、租赁公司和融资方(承租人)三方,银行考虑的是融资方的还款能力,而忽视了作为通道的租赁公司的风险点。
从银行的角度,该业务模式源起突破异地授信的限制。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通过注册在异地的融资租赁公司,对接给该行兄弟分行的客户和项目。融资租赁通道业务模式帮各地分行降低资金成本,也是为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是很好的初衷。
在该模式中,融资方当地银行为承租人违约兜底,放款分行则几乎不承担风险。但令银行没有想到的是,出风险的环节不是融资方,而是并不承担还款责任的融资租赁公司,且并非融资租赁公司本身的经营问题,而是受其关联公司牵连。
期限错配从优势到风险
2014年以来,以融资租赁为通道的业务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业内人士表示,,在这类融资租赁通道业务中,银行找的几乎都是民营融资租赁公司,这也是为什么有银行总行明确禁止和民营租赁公司合作的前因。
某国有大行甚至全面停止了该项业务,国有融资租赁公司也不做了,因为国有融资租赁公司本身不缺通道业务,要价也比民营的高得多,民营融资租赁公司的通道费大概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而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市场价在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六。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融资租赁通道业务的兴起背景,乃境外低成本融资通道打开;而其没落,则与境内外价差减小,甚至倒挂有关。
从香港、新加坡融人民币进来,差不多2.5%-3%的利率,现在已经翻倍。但最大的一个风险在于期限错配,即"短贷长用",资金对接的项目,一般是3-5年,但是银行从境外拆借的资金大概在3-6个月期限。
本文由优本理财授权发布。转载须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
首页
-
评论
-
回顶部
游客
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