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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信用体系差、资金缺口大:近20家互金平台正布局农村供应链金融

P2P 士小文 零壹财经 2018-04-04

关键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电子商务网络借贷

伴随农村供应链信息化的进程,农村供应链金融业务也在不断演变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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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实践(完整版).pdf 点击此处登录后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报告
4月4日,零壹智库线上发布了《中国农村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实践》报告。报告主要分为三部分——农村供应链金融的供需拆解、业务的演变、整合与创新以及业务未来的发展展望。报告由什马金融、屹农金服提供研究支持。

报告通过文献阅读、实地调研、高管访谈等方式试图白描现阶段农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并据此展望短期内的业务发展方向。

报告认为,现阶段农村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仍然是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产物。其中,农业龙头企业主导,商业银行依靠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服务仍然是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方式。由于农村供应链金融在国内以满足农业生产与加工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起源与发展,融资服务主体自起源以来就以商业银行为主导;商业银行注重对供应链及核心企业能力水平的考察,因此,提供的服务也多集中在产业化发展较为成熟的种养殖领域,但在欠规模发展的领域,上游的小微供应商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融资服务都相对缺乏供给。

同时,新兴金融服务机构已经入场农村供应链金融市场,但参与主体较少、规模较小、发展较为缓慢;值得肯定的是,借助互联网长尾效应,终端客户的服务逐渐被挖掘与覆盖。随着互联网金融服务、物流服务及电商带动的农村流通行业的发展,目前,农村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领域针对终端消费者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正在迅速发展。

P2P等新兴金融服务机构开展的农村供应链金融业务

现阶段,农村供应链金融的一个重要参与者是P2P网络平台等金融科技服务公司。主流的业务开展方式是P2P平台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农业龙头企业通常掌握着农村供应链上商户、农户的基础信息,P2P平台则需要可靠优质的借款人,因此双方具备达成合作的契机。P2P平台通过与农业企业合作,开始逐渐渗透到农村供应链金融领域,成为农村金融二元结构中民间金融机构的重要部分。

就P2P行业整体情况来看,开展涉农业务的平台较少,在这其中,开展农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平台更加稀缺。从零壹数据监测到的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P2P网络借贷平台(尚未监测到助贷类平台)5503家,其中正常运营的仅有1539家,正常运营的平台占比仅占总体数量的27.9%;在正常运营的1539家平台中,有超过100家网贷平台从事农村金融相关业务 [
从事农村金融相关的业务指的是P2P平台业务包含农村、农户及农业贷款等涉农贷款业务,并非平台整体业务;统计采取样本统计方法,包括有PC端业务(贷款项目信息展示)的平台;由于数据获取等原因,可能无法做到精确,存在一定误差。],其中,只有近20家平台有从事农村供应链金融业务,占正常运营平台的比例为1.3%。
新兴互联网金融金融平台提供涉农供应链金融金融情况简介

续表

农村供应链正在信息化

报告认为,互联网加持的供应链和供应链金融正在变化和发展。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供应链管理思想不仅在制造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农村生产流通领域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供应链正在不断的信息化,而这也成为农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重要条件。

(1)互联网加速了供应链的逆向整合,平台成为核心企业的可能变大

在传统的推力式生产和分销过程中,供应带动需求,商品自上而下流动,流通组织是经营和集散商品、调剂和分担库存的主体。而在互联网驱动的供应链整合中,中间环节没有商品也可以经营,没有库存需要调剂,小众的、有个性的、有需求的产品可以直接来自于消费者又卖到消费者。也就是说,借助互联网的信息互通,生产者可以自流通,流通者也可以自生产。互联网时代,直接流通渠道将成为商品流通形式的常态,互联网技术消除了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打破了交易的时空界限、加速了商流活动。在这种环境中,互联网平台成为核心企业或者核心平台的可能性变大。

商贸流通巨头往往掌握着庞大的物资的终端销售网络,他们通过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直接客户之间的长期贸易组合而具备强大的信息归集与分析处理能力,如果在辅以解决资金流的服务,那么商贸流通巨头就可以与金融服务机构合作或者自主开展金融业务。

与普通商超相比,互联网时代的电商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经营过程基于网络,且能触达到大量的终端消费用户。他们的信息化程度非常高,对相关数据的采集、归纳和分析也极其方便和熟练。电商的发展从消费到生产逆向重新整合了供应链体系,而作为伴随着电商发展的配套措施或者说周边企业如物流平台、支付平台、数据平台等也快速发展。电商平台对信息流、物资流的线上化改进与把控使得其可以成为核心平台,并具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条件,或者自主开展金融业务,或者与金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业务。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流通的问题,以及小生产和小零售的情况,电商平台能够起到将生产和流通进行整合的作用;对农用生产资料、农村消费品流通供应链而言,电商平台的上述对供应链体系的整合发展与创新也显得更为重要、效果更为突出。

(2)各类平台促进供应链的信息化、数据化进程

各类电子商务模式,例如B2B、C2C、B2C、O2O、O*O等,都正在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入驻电商平台,这些平台商都不同程度地成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他们可以直接获取到供应链上的采购、订单、生产、应收账款、经营收入、支付交易等信息,主要在流通环节推动了供应链的信息化进程。

一些数据服务商的作用逐渐凸显。例如ERP(企业资源计划)软件服务商、WMS(仓储管理系统)软件服务商等,他们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客户资源,在数据收集和处理方面具备一定优势。现阶段,这些软件服务商有SaaS化部署的趋势,他们在逐渐掌握越来越多的数据,并促进供应链的信息化。

电子支付类软件、财务类软件等因为有可能接触到企业之间等的交易过程,也可以促进供应链的信息化,帮助金融服务机构消除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例如此前聚合支付服务商已经与金融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业务,主要是因为其接触到了商家的交易信息。

物流企业是信息流和物流的汇集点,他们可以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实践中,物流企业也已经在预付类和基于存货的融资中发挥作用。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在作业效率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效率方面大大提升,这也为提供供应链金融等增值服务奠定了基础。平台核心企业的角色与其掌握的交易数据能够确保贸易的真实性,有便于金融服务机构预测融资企业的自偿性现金流;而通过介入物流和第三方支付等领域,平台也能够监管融资方支持资产等信息;同时,平台有能力把供应链每个节点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行快速反应,从而提高融资效率。

在农村供应链信息化方面,无论是农产品的流通、农用生产资料的流通还是农村日用消费品的流通都已经有互联网在各个环节的渗透。电子商务的发展加速了农村供应链的信息化、数据化进程。

农村供应链金融进入多主体并存阶段

报告继续分析,伴随农村供应链信息化的进程,农村供应链金融业务也在不断演变和创新,现在已经进入多主体并存的发展阶段,金融服务结构日渐完善。

在农村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初始阶段,银行由于资金实力、金融牌照等原因而成为农村供应链金融唯一的资金提供者,其他主体难以加入;随着技术手段、金融监管环境等不断发展变化,农业企业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开始发展金融业务,或凭借自身的信息优势等,利用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向上下游企业融资;另外,随着新兴的计算机硬软件技术等的发展,一些金融科技类公司兴起,并通过与农业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农村供应链金融服务;通常,农业企业与P2P平台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农业企业对农户资信状况和生产能力进行调查了解,并向P2P平台推荐资信较好的农户,农户以未来的收入账款作为抵押向平台抵押,P2P平台在调查核实后与农户、农业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并发放贷款。

报告认为,现阶段,互联网加持的农村供应链金融并非革命,但显然是一种提升。这种提升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资金利用的效率上,能够把资金以最快的速度投到所需要的地方和能够创造更多价值的地方,另一方面体现在传统金融机构企业服务模式与服务理念上,互联网机构及互联网金融机构介入农村供应链金融,打破了传统的银行主导模式,以及银行直接给单个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与核心企业上下游各不相干、各自为战的局面;再一方面,体现在提升核心企业供应链管理的水平上。即互联网加持的农村供应链金融在服务的在线化、营销的互联网化、工作流程的标准化、风险控制的自动化等方面有所提升。

另外,农村供应链金融中的一方参与主体是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他们作为核心企业在农村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使得大范围多边跨行业的融资服务成为可能,从而大大扩宽了农村供应链金融的范围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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