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平台涉及非法集资的相关案例

来源: 打击非法集资培训手册 日期:2015-08-02 13:41 收藏:
(一)好一生股份公司犯擅自发行股票案

1、案情简介
2004年,梁朝榕筹建了好一生股份公司,并于2005年将好一生股份公司的股票通过西安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在未经证监部门备案核准的情况下,梁朝榕以每股1至3.8元的不等价格向社会公众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发行好一生股份公司的“原始股票”。此外,好一生公司还组织业务人员在南宁街头摆摊设点向公众推销,以现金方式认购。在销售时,好一生公司对外虚假宣称保证每年向股东分红不少于每股0.10元,股票持有人可在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自由交易。同时承诺,公司股票若在2008年12月30日前不能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公司就以双倍价格回购。

2007年12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4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好一生公司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梁朝榕犯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作案手段
梁朝榕利用公众对于“原始股”的兴趣,承诺高额收益,非法发行股票,已构成刑事犯罪。

3、案件查处
梁朝榕侵犯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

4、案件警示
“原始股”是股票的一种特殊形态,不具有公开募集性。希望公众不单单看到“原始股”可能存在的收益,也注意分辨“原始股”的真伪。


(二)美微创投-凭证式众筹

1、案情简介
朱江决定创业,但是拿不到风投。2012年10月5日,淘宝出现了一家店铺,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淘宝店店主是美微传媒的创始人朱江,原来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高管。

消费者可通过在淘宝店拍下相应金额会员卡, 但这不是简单的会员卡,购买者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朱江2012年10月5日开始在淘宝店里上架公司股权,4天之后,网友凑了80万。

美微传媒的众募式试水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有非法集资嫌疑,果然还未等交易全部完成,美微的淘宝店铺就于2月5日被淘宝官方关闭,阿里对外宣称淘宝平台不准许公开募股。

而证监会也约谈了朱江,最后宣布该融资行为不合规,美微传媒向所有购买凭证的投资者全额退款。

2、作案手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朱江的“创新型”创业手段明显违规。

3、案件查处
朱江侵犯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

4、案件警示
股票的发行受现行法律的严格规制,非经合法程序取得股票对投资者来说只是废纸一张。建议投资者投资前要详细做足调查工作,要对集资者的底细和所投资项目的国家政策和法规了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就应果断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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