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涉及非法集资的风险指引

来源: 打击非法集资培训手册 日期:2015-08-02 12:05 收藏:
 
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一、民办高校涉及非法集资的风险点提示

民办高校的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以学校建设或扩建为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由于民办高校不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持,因此它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种途径:学生学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学校自身的产业开发。学校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就需要不断的扩张和提升教学设施,而自身资金又严重不足,因此便通过借款并承诺给予高息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募集。

(二)利用“信贷助学”模式进行非法集资
有些民办高校为了增加生源,打着 “让所有贫困学生都上得起大学” 的旗号,广泛招收贫困地区的农村贫困学生。让学生先交一部分学杂费,由学校为其办理“信贷助学”,通过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民办高校教师利用教师身份进行非法集资
民办高校往往利用大学老师这个金字招牌推销产品,承诺高额返利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以学养校、滚动发展”
民办高校经营不善,出现资金链断裂,被迫进行非法集资。多数民办高校走的是“以学养校、滚动发展”的道路,主要依靠收取学费来维持其运转。一旦生源市场萎缩,学杂费收入下降,就会导致资金链的断裂,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便想方设法以高息利诱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引发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二、民办高校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认定
(一)高息利诱投资者投资“教育事业”
已经查处的案件显示,非法募集人,以年息10%以上,甚至高达30%的利息向社会群众进行借款。受受害人大部分看中高息,而骗子看中本金。

(二)以组织各种宣讲活动,组织旅游、送礼物等手段欺骗大龄投资者
一些年纪较大的投资者,对于教育项目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募资者常常组织宣讲活动、普及知识的名义为由,送礼物引诱投资者,同时,宣讲过程中各种中旅游大奖的诱惑也很难抵挡。最终,经过多次劝诱,往往会将毕生积蓄用于“投资”。

(三)“空白借款协议”
一些假冒高校管理层的工作人员盖有学院公章的“空白借款协议”,假冒签名,并制备了一整套国家鼓励民办教育、民办教育发展蓬勃的“宣传资料”,以此谎称学院集资扩大办学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并虚假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使很多投资者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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