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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面叫停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服务

互联网+ 零壹财经 · 零壹财经 2016-04-21 阅读:3601

关键词:广州叫停首付贷众筹购房

各会员单位即日起全面停止开展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并彻底开展自查和业务清理工作。

 

今日消息,4月20日,广州金融业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3家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停止开展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即日起全面停止广州地区的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

 

《通知》指出,目前,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小额贷款公司、P2P网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机构,通过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为购房者筹集购房资金,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变相突破房地产信贷政策,削弱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加大了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

 

为防范金融风险,上述三家行业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即日起全面停止开展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并彻底开展自查和业务清理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广州注册或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P2P网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机构全面停止开展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查房贷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对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众筹平台等非银行渠道筹集购房资金的,要严格把关。

 

三、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按揭机构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提供金融服务,违规向买卖双方提供首付贷、众筹、担保等产品和服务。

 

四、协会将进一步督促相关会员单位,摸查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产品情况。

 

文件原文如下:

 

 

此外,4月1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清理“首付贷”类业务的通知》,要求协会各会员、观察员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即日起全面清理、停止新增“首付贷”类业务,存量业务妥善消化和处置。

 

《通知》要求,协会各会员、观察员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 “首付贷”类业务交易额、存量、投资人数量等业务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反馈协会秘书处。协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同时,《通知》称,通知下发后,对于依然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首付贷”类业务的机构,一经发现将依据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将相关线索移交监管部门处置。

 

在此之前,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严格控制“首付贷”。决议称,2015年以来,深圳市房价快速上涨,住房信贷投放大幅增长,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有所积累。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决议指出,要合理把握住房贷款规模;避免无序价格竞争;严格控制“首付贷”;认真核实购房人婚姻状况;加强购房人偿债能力审查;实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条件;对于住房贷款申请日前两年内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应拒绝受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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