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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公开审理“e租宝”“芝麻金融” 共26名被告人受审

网贷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7-04-28

关键词:e租宝非法集资芝麻金融互联网金融诈骗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了,丁宁等被告人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通过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的事实。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17年4月26日—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了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被告人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通过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的事实;二单位集资后大部分集资款未用于生产经营,且挥霍部分集资款、将部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同时将相关被告单位及部分被告人涉嫌的走私贵重金属罪、部分被告人涉嫌的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偷越国境罪一并起诉指控。

e租宝部分事件如下: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在接受访谈时表示,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

1月,网上曾流出两张有关e租宝案件的照片,照片显示为《“e租宝”案件处置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去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立案受理“e租宝”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第二天,公安部发布公告称,“e租宝”案侦查阶段主登记阶段已经结束,已有24万余名投资人通过身份审核。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去年12月16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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